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5-030号
H股股票代码: 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8
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
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
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10人,董事长康典、董事赵海英、吴琨宗通过电话方式参加
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执行董事万峰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A 股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H 股 2015 年中期报告和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5 年
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 2015 年度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
费用。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暂
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本公告
同时另行发布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原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陈国钢先生离任审计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新华保险慈善基金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5000 万元的注册资金成立新华保险慈善基金会;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六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5 日
2
附件:独立董事意见
审议《关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需要由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关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的规定。
2、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的
日常业务。该等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市场状况及适
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公正原则协商订立,预计交易总额上限合理,有利于公司委托
资金运用相关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CAMPBELL Robert David
陈宪平
王聿中
张宏新
赵 华
FONG Chung Mark(方中)
2015 年 8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