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5-04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
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
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关于执行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之《金融服
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通过此
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执行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
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在 2015 年度内从华电财务公司
获得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 75,000 万元,其中,含对子公司的转授信
余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
-2-
关联董事孙青松、杨勇、彭刚平、许全坤按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本议
案,并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执行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签署之<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