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募集资金 2015 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3号文件核准,中国冶金科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9月在境内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42元,A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0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36亿元,公司实际共收到
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5.34亿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
民币1.75亿元后,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9亿元。上述A股募集资
金已于2009年9月14日到位,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
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9]第1035号)。
截至2015年6月30日,A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2.55
亿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本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A股募集
资金人民币174.23亿元,公司A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1.91亿元(含
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二、A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A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制定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0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A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
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
2012年3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
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部分修订,增
1
加了关于超额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内容,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
2013 年 3 月,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再次对《A 股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进行修订,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在满足有关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
下,允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二是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延长为 12 个月。三是对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决策程序规定更为严格。四是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
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实施。五是增加信息披露的要求。六是增加了责任追究条
款。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存放于以下4个银
行的专用账户: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38181)、交通银行北
京三元支行(账号:110060841018170093709)、中信银行北京崇文支行(账
号 : 7112210182600053099 )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北 京 和 平 里 支 行 ( 账 号 :
11001018800059000888),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上述四家银行以及保荐人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的约定,定期向保荐人提供银行对账单,及时通知保荐人A股募集资金重大
使用状况。
三、报告期内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
内,本公司未使用A股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A股募
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74.23亿元(含以前年度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有资金人民币42.58亿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3月,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使用部
分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19亿元,使用期
2
限不超过一年(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本公司已于2015
年3月20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A股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3月,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使用部分闲
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1.8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
年(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根据上述决议,截至报告
期末,本公司已使用闲置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8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余
额共计人民币11.91亿元(含利息)。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
项目。
4.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的超额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15.11亿元。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批准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本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并在A股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A股超额
募集资金已于以前年度全部按规定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并无新的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以前年度变更情况请
参见附表注(2)、注(3)、注(4)和注(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
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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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35,897.24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69,773.8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42,304.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5.59%
投入进度 是否 项目可行
已变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与
序 调整后募集资 截至期末拟 报告期内 (%) 达到 性是否发
募投项目 更项 募集资金 拟投入差额( 产生收益情况
号 金拟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1) 投入金额 (4)=(2)/(1 预期 生重大变
目 (2) 3)=(2)-(1)
) 效益 化
项目完成后才
1 阿富汗艾娜克铜矿项目 否 85,000.00 85,000.00 0.00 0.00 -85,000.00 0.00% —— 否
可明确
自投产以来累
(1)
2 瑞木镍红土矿项目 否 250,000.00 250,000.00 0.00 250,000.04 0.04 100.00% 计利润 否 否
-253,190.7 万元
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 (2) 不适
3 是 55,453.95 55,453.95 0.00 42,813.68 -12,640.27 77.21% 不适用 是
中心创新基地 用
工程承包及研发所需设备 (4) (1) 不适
4 是 187,036.12 187,036.12 0.00 199,304.73 12,268.61 100.00% 不适用 否
的购置 用
陕西富平新建锻钢轧辊制
(1) 项目达产后方
5 造及提高热加工生产能力 否 64,300.00 64,300.00 0.00 64,308.53 8.53 100.00% —— 否
可明确
项目
累计实现利润
唐山曹妃甸 50 万吨冷弯型 (1)
6 否 44,000.00 44,000.00 0.00 44,044.10 44.10 100.00% 人民币 否 否
钢及钢结构项目
2,134.57万元
-4-
累计投入与 投入进度 是否 项目可行
已变 累计投入
序 调整后募集资 截至期末拟 报告期内 拟投入的差 (%) 达到 性是否发
募投项目 更项 募集资金 产生收益情况
号 金拟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1) 投入金额 额(3)=(2)-(1 (4)=(2)/(1 预期 生重大变
目 (2)
) ) 效益 化
累计实现利润
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 (5) (1)
7 是 20,436.04 20,436.04 0.00 20,667.54 231.5 100.00% 人民币-1,755万 否 否
年产 40 万吨 ERW 焊管项目
元
辽宁鞍山精品钢结构制造
(3)
8 基地(风电塔筒制造生产 是 0.00 0.00 0.00 0.00 0.00 —— —— —— 是
线)10 万吨/年项目
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 累计实现利润
(3)
9 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 否 48,200.00 48,200.00 0.00 39,001.18 -9,198.82 80.92% 人民币448.83 否 否
目 万元
累计实现利润
10 浦东高行地块开发项目 否 58,800.00 58,800.00 0.00 58,800.00 0.00 100.00% 人民币65,391.5 符合 否
9万元
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鸳鸯 累计实现利润人
(1)
11 旧城改造二期地块开发项 否 50,000.00 50,000.00 0.00 50,693.73 693.73 100% 民币55,438.9万 符合 否
目 元
(2)(4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 821,573.89 不适
12 否 )(5) 821,573.89 0.00 821,573.89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贷款 用
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不适
13 否 151,097.24 151,097.24 0.00 151,097.24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用
1、阿富汗艾娜克铜矿项目:截至报告期末,阿富汗政府仍在开展文物发掘、土地征用、村庄搬迁和扫雷排雷等影响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预期收益的原因 项目开工的工作。2015年7月,本公司已与阿富汗矿业石油部开展首轮采矿合同修改谈判,公司明确提出修改合同的
(分具体募投项目) 具体方案。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阿方沟通,抓紧进行合同修改事宜。
2、瑞木镍红土矿项目:项目于2012年顺利投产。受当前金属镍价处于较低水平影响,以及项目许多工艺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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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仍需继续完善等原因,目前项目累计亏损,公司将通过产能提升、技术攻关、技改实施等措施,逐步解决生产
难题。
3、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项目正在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到位。
4、唐山曹妃甸50万吨冷弯型钢及钢结构项目:受市场环境影响,产品价格低、成本高,目前项目收益没有达到预期
。
5、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ERW焊管项目:市场情况不佳,项目生产经营形势和各项经营指标还没有
达到预期。
6、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40MN、120MN、300MN多模锻液压机为分步建设,目
前120MN多向模锻液压机生产线已完成联机调试,正在完善锻造工艺。
1、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为解决募集资金投入滞后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创新基地项目
的实际需要,经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在保持创新基地项目实施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对创新基地项目部分建
设内容投资额进行了调整,将原计划投入项目的人民币15亿元A股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7.5亿元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流动资金。
明 2、辽宁鞍山精品钢结构制造基地(风电塔筒制造生产线)10万吨/年项目: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引导政策,本公司
经认真研究认证,认为风电塔筒项目的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实施后无法实现收益。为避免投资损失,经201
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决定停止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整体变更为“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
业基地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014年3月,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使用部分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11.6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根据上述决议,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6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 A 股募集资金专户(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发布的公告)
情况
2015年3月,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1.8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根据上述
决议,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8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ERW焊管项目:项目由本公司下属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实施,项目总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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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原因 资人民币3.45亿元,拟投入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45亿元,目前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已完成,已累计投入A股募集资金人
民币2.06亿元,剩余未使用A股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1.41亿元属于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结余A股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1.41亿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为解决募集资金投入滞后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创新基地项目
的实际需要,经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在保持创新基地项目实施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对创新基地项目部分建设
内容投资额进行了调整,将原计划投入项目的人民币15亿元A股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7.5亿元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该项目按计划2014年之后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和利息人民币1.95亿
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变更金额人民币9.45亿元。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工程承包及研发所需设备的购置: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3
1.21亿元变更为永久补充各相关子公司流动资金(实际变更金额为人民币31.3亿元,差异为自2013年8月23日后产生
的利息)。
3、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ERW焊管项目: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该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结余A股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1.41亿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2):经 2011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将原计划投入“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的人民币 15 亿元
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7.5 亿元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 201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该项目按计划 2014 年之
后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和利息人民币 1.95 亿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 2011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将“辽宁鞍山精品钢结构制造基地(风电塔筒制造生产线)10 万吨/年项目”
整体变更为“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注(4):经 201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为永久补充各相关子公司流动资金。
注(5):经 201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节余 A 股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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