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关于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报告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5 03: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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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52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 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报告相

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

函》的有关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概述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与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

新传导”)全体股东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以 16,200 万元的

价格收购日新传导 100%股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签署<关于东莞市

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司收购日新传导

100%股权相关的议案。

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国际”)对

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情况出具了

《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原评估报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4 年 11 月 29 日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55)。

二、新评估报告情况

为收购日新传导 100%股权,中发国际出具了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项目涉及的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中发评报字[2015]第 174 号)(以下简称“新评估报告”),日新传导 100%

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18,239.30 万元。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

被评估单位: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1 流动资产 13,303.19 14,155.50 852.31 6.41

2 非流动资产 13,675.15 16,321.24 2,646.09 19.35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344.60 1,903.12 558.52 41.54

4 固定资产 10,085.81 11,071.74 985.93 9.78

5 在建工程 107.89 109.20 1.31 1.21

6 无形资产 1,694.38 2,856.71 1,162.33 68.60

7 长期待摊费用 250.14 188.14 -62.00 -24.79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38 93.38 - -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98.95 98.95 - -

9 资产总计 26,978.34 30,476.74 3,498.40 12.97

10 流动负债 9,712.97 9,712.97 - -

11 非流动负债 2,524.47 2,524.47 - -

12 负债合计 12,237.44 12,237.44 - -

1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740.90 18,239.30 3,498.40 23.73

更多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

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

的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

报字[2015]第 174 号)。

三、关于原评估报告及新评估报告的差异说明

1、评估方法

新评估报告和原评估报告在评估方法上保持一致,都选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被评估单位进行了评估,并选取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2、关键评估参数

(1)资产基础法

新评估报告和原评估报告资产基础法大部分关键评估参数(如:固定资产使

用年限、固定资产前期及其他费率、车辆规定行驶里程等)均与上次保持一致;

由于评估基准日的不同,致使无风险利率发生变化,无形资产的折现率由

19.33%调整为 19.20%,收益随着对应产品收益预测相应调整。

(2)收益法

收益法方面由于评估基准日的不同,导致明确预测期不同,由 2014 年 8 月

至 2019 年 12 月调整为 2015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两次评估基准日之间数据已

根据企业实际数据填报,后续预测期根据企业财务、产品市场的实际变化情况,

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重新进行了预测。

折现率由 11.21%变为 11.62%,主要由于评估基准日的变化导致市场风险溢价

变化所致。

3、评估结论

新评估报告和原评估报告在评估结果差异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年7月31 日 2015年6月30 日 差异

资产基础法结果 16,965.87 18,239.30 1,273.43

收益法结果 17,416.53 18,551.78 1,135.25

账面价值 13,526.81 14,740.90 1,214.09

由上表可以看出,由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变化,被评估单位的账面净资产由

13,526.81 万元增加至 14,740.90 万元,增加额为 1,214.09 万元,资产基础法的评估

结果由 16,965.87 万元变化为 18,239.30 万元,增加额为 1,273.43 万元,若扣除账面

值增加的影响,本次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较上次

增加 59.34 万元。

同理,以前后两个评估基准日比较,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由 17,416.53 万元变

为 18,551.78 万元,增加额为 1,135.25 万元,若扣除账面净资产增加值的影响,本

次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收益法评估结果较上次减少 78.84 万元。

综上可以看出,前后两次资产评估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变化很小。

四、评估报告的出具单位

新评估报告出具机构未发生变更,依然为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五、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认为: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评估

报告和新评估报告在评估方法一致,在关键评估参数、评估结论等方面的差异原

因具有合理性,新评估报告不涉及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变化,本次收购东莞市

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定价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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