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钱江
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以及钱江水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状况,对钱江水利拟使用募
集资金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3 号)批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665,758 股,发行价格 11.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44,999,995.58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25,867,665.76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19,132,329.82 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 67,665,758 元,余额人民
币 651,466,571.82 元转入资本公积,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 2 月 16 日出具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5]1-7 号)、《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5]23 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存放和管理。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5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用途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水务建设项目
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 34,368 24,300
资金用途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舟山市临城水厂扩建项目 18,730 15,700
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 12,979 11,500
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 9,479 9,400
小计 75,556 60,900
2、补充流动资金 13,600
合计 74,5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
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
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根据
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
适当调整。
公司计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不超过 51,500 万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舟
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86.12%)进行
增资和委托贷款,分别用于舟山公司负责实施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舟山市
临城水厂扩建项目、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改造项目。其中,公司计划
将不超过 21,961 万元的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注入舟山公司,其他股东(舟山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13.88%)增资不超过 3,539 万元;公司
计划将不超过 29,539 万元的募集资金以单方面委托贷款的方式注入舟山公司。
此外,公司计划将不超过 9,4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
程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超过 13,600 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钱江水利 19000101040023869 30,634,790.69
西湖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滨
钱江水利 356990100100054681 85,326,137.35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舟山公司 19000101040023844 10,436,240.77
西湖支行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兰溪分公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湖滨支行 356990100100054569 4,429,936.31
司
合 计 - - 130,827,105.12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尚未使用募 拟变更募集
项目名称 备注
号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
1 24,300.00 12,182.21 12,117.79 3,236.00 -
目
舟山市临城水厂扩建项
2 15,700.00 10,585.01 5,114.99 - -
目
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
3 11,500.00 2,640.49 8,859.51 - -
处理工程
项目 1 拟调
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 整 3,236 万
4 9,400.00 7,680.29 1,719.71 -
程 元募集资金
到本项目
合计: 60,900.00 33,088.00 27,812.00 3,236.00 -
二、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情况及变更的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公司,原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4,3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 12,182.21 万元,募资资金使用比例为 50.13%,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2,117.79 万元。
2、“舟山市临城水厂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公司,原计
划使用募集资金 15,7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 10,585.01 万元,募资资金使用比例为 67.42%,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5,114.99
万元。
3、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公司,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1,5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2,640.49 万元,募资资金使用比例为 22.96%,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8,859.51 万元。
4、“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实施主体为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9,4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7,680.29 万元,募
集资金使用比例为 81.71%,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719.71 万元。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项
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013.23 万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现工程处于试运行状态,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24,300 万元。由于设计深度的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加强、以及工程招标等因
素,根据工程设计及实际投入情况概算,募集资金投入预计约为 17,423 万元。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未使用的 3,236 万元(实际利息以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用于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
2、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累计使用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的 81.71%,
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9,400 万元。由于管道材料调整、管道路线调整、原材料及
人工价格上涨等因素,现根据项目投资概算 12,715 万元,需增加 3,236 万元的
工程款投入。拟投入募集资金增加的具体原因如下:
1)管道材料由原先的玻璃钢管(DN600 770 元/米;DN800 1,100 元/米)
变更为球墨铸铁管(DN800 2,245.55 元/米)和钢管(DN800 :8mm 厚度
1,560.53 元/米;10mm 厚度 1,801.63 元/米),导致造价提高,同时也提高了工
程质量。
2)由于工程需要,管道线路由原先的打隧洞变更为沿公路铺设,导致路面
修复工程量大为增加。
3)原材料及人工价格上涨。
综上,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增加兰溪市输
水管道建设工程募投项目款 3,236 万元,同时减少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募投
项目款 3,236 万元。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内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内部用途变更,减少舟山市
岛北水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3,236 万元,同时增加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
募集资金投入 3,236 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
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
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提升公司整体
利益的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钱江水利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后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
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四)基于以上意见,中信证券对钱江水利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钱 江 水 利 开 发 股 份 有 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 滨 郑 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