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2015-054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11 号华远企业中心 11 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9 月 7 日
至 2015 年 9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受 √
让菱华天津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阳菱光辉(天津)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 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 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于 2015 年 8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43 华远地产 2015/8/3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以下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
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
有效。
(二) 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1 日上午 9:30-11:30 及下午 2:00-4:30。
(三) 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11 号华远企业中心 11 号楼 B 座 2 层
董事会办公室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青、姚娟娟
联系电话: 010-68036688-526/588
传真: 010-68012167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
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当日另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9 月 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
有限公司受让菱华天津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的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
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