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15-052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第十六次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
受让菱华天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华天津”)持有的阳菱光辉(天津)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菱光辉”)49%股权,转让价款为 18,171 万元;
同意华远置业受让菱华天津持有的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菱华阳光”)49%股权,转让价款为 31,081 万元。
阳菱光辉注册资本为 31,000 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北京瑞菱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菱阳光”)出资额 15,810 万元,持
有 51%股权;华远置业出资额 15,190 万元,持有 49%股权。
菱华阳光注册资本为 53,000 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瑞菱阳光出资额为 27,030 万元,持有 51%股权;华远置业出资额为 25,970 万
元,持有 49%股权。
阳菱光辉和菱华阳光现持有位于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津沽路以北,洪泥河以
东的五宗土地的权益,总土地使用权面积约 22.29 万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约
70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51.88 万平方米,规划性质主要为住宅、商
业等。
由于瑞菱阳光是本公司董事唐军先生任董事长的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董事唐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11 号华远企业中心 11
号楼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华远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