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关于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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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5-030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

团”)的通知,福能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建煤电”)再次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

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名称: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3、增持数量及比例:

福建煤电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至 7 月 28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054,83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62%。本次增持前,福建煤电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

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材”,为福能集团的

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4,562,189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30.00%,其中福建煤电持股 4,649,100 股,持股比例为 1.217%。本

次增持后,福建煤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8,617,022

1

股,合计持股比例 31.062%,其中:福建煤电持股 8,703,933 股,持

股比例为 2.279%;福建建材持股 109,913,089 股(不变),持股比

例 28.783%。

二、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增持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同时对福建水泥发展有信心,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增持

公司股票,增加权益。基于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上市公司

未来发展的支持,福建煤电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在未来 6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持,合计增持比

例不超过福建水泥总股本的 2%(含 7 月 22 日以来已增持股份在内),

即增持完成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福建水泥股份比例不超过 32%。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福建煤电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所持有的福建水泥股票。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福建煤电本次增持公

司股份可以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公司将继续关注福建煤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0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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