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 2015-040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 2%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对手方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新”)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82.86%),2015 年 6 月末的资产总额为
25,935.11 万元,净资产为 19,785.02 万元,净利润为-80.35 万元。
●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海立新不存在关联交易。
● 关联董事汪立平、姚志伟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液压”)注册资
本金 60,000 万元,实收资本 60,000 万元。其中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出资 58,800 万元,占恒立液压注册资本的 98%;上海立新
出资 1,200 万元,占恒立液压注册资本的 2%。
公司拟受让上海立新持有的恒立液压 2%的股权,以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为基
础, 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原出资额进行转让,即转让价格为 1,200 万元人民币,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立新将不再持有恒立液压的股权,
公司持有恒立液压 100%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恒立液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公司组织架构
更加简明清晰,同时有利于上海立新回笼货币资金,缓解上海立新现阶段经营活
动现金流趋紧的状况。
公司本次受让恒立液压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
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我们通过仔细阅读与本次关联交
易有关的文件,并查阅交易对手方的相关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资产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以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汪立平、
姚志伟回避表决。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独
立董事陈正利、沙宝森、宋衍蘅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
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以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为基
础,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
需要,交易本身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