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浙江红蜻蜓鞋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800,0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7.7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0,760,0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3,825,533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451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86,691.25 86,691.25
2 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10,778.82 10,778.82
合计 97,470.07 97,470.07
二、本次投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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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
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
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策程序
该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需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由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
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
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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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
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
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
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
本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
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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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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