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上午 11 时在博威大厦 11 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到会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黎珍绒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
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该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
参与该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8 月 18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
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8 月 18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草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8 月 18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列入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
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8 月 18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8 月 1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