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上交所 2015-08-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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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东方银星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层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名称:重庆赛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双凤街道办事

处)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名称: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商丘市青年路 251 号(商电铝业内)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名称:许翠芹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 年 8 月【13】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银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东方银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3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

指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方银星、上市

指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53.SH

公司

华宝信托、信息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披露义务人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以下简称“华宝信托”)

赛尼置业 指 重庆赛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商丘天祥 指 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受托人)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层

3、法定代表人:王成然

4、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柒亿肆仟肆佰万元

5、注册号:310115000480736 机构代码:63124192-7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

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

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

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

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8、经营期限:一九九八年九月十日至不约定期限。

9、税务登记证号码:国地税沪字 310115631241927

10、股东及持股比例: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8%,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持股

2%

11、通讯方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层;电话:021-

385066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情况

王成然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贾璐 女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孔祥清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王波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俞志龙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5

赵欣舸 男 中国 中国 否 独立董事

廖海 男 中国 中国 否 独立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

98% 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赛尼置业

(1)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2)法定代表人:周绍荣

(3)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

(4)注册号:500112000036699 机构代码:75307584

(5)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

(7)经营期限:2003 年 8 月 12 日至永久

(8)税务登记证号码:渝国税字 500112753075840 号,渝地税字

50011276266580X 号。

(9)股东及持股比例:周绍荣持股 36%,王忠秀持股 32%,黄颖持股 32%。

赛尼置业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赛尼置业无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二)商丘天祥

(1)住所:商丘市青年路 251 号

(2)法定代表人:黄昌明

(3)注册资本:叁仟伍佰万圆整

(4)注册号:411400000008033 机构代码:75388115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日用品、家电、建材销售

(7)经营期限: 2003 年 9 月 5 日至 2033 年 9 月 4 日

(8)税务登记证号码: 商梁国税字 411402753881156 号

(9)股东及持股比例:况源源持股 53%,黄昌明持股 47%

商丘天祥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商丘天祥无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许翠芹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 44528119**********

住所: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北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许翠芹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许翠芹无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一致行动人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分别与银星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本次信

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与银星集团分别与东鑫公司磋商股权转让事宜并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

7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目的:经营需要。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华宝信托(作为“‘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

人)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与吴尚绩、晋中东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股

份转让协议》,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晋中东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转让持有

的东方银星 6,400,104 股股份,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 5%,交易价格每股 29.94

元,合计为人民币 191,619,113.76 元,并于协议签订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

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2015 年 8 月 13 日,东鑫公司与赛尼置业、商丘天祥和许翠芹分别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分别以 83,832,000 元的价格(即每股 29.94 元)受让赛尼

置业持有的东方银星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2,800,000 股,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

2.19%;以 45,005,658.3 元的价格(即每股 29.94 元)受让商丘天祥持有的东方

银 星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股 份 1,503,195 股 , 占 东 方 银 星 总 股 本 的 1.17% ; 以

27,290,310 元的价格(即每股 29.94 元)受让许翠芹持有的东方银星无限售流通

股股份共计 911,500 股,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 0.71%。各方于协议签订后办理过

户登记手续。

(四)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赛尼置业、商丘天祥和许翠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

8

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买卖东

方银星交易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9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

“‘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王成然

日期:2015 年 8 月【13】日

10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赛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绍荣

日期:2015 年 8 月【13】日

11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昌明

日期:2015 年 8 月【13】日

12

声 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许翠芹

日期:2015 年 8 月【13】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神火大道 99 号悦华大

限公司 地

酒店 25 层

股票简称 东方银星 股票代码 600753

中国(上海)自由贸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人名称 人注册地

100 号 59 层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

权益变动方式

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

(可多选)

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一致行动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11,614,799 股 持股比例:9.07%

权益的股份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11,614,799 股 变动比例:9.07%

后,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义务人及一致

行动人拥有权

变动后数量:73 股,变动后比例:0.00%

益的股份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时节好

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王成然

日期:2015 年 8 月【13】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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