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71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专项产业基金(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发起设立的产业基金深圳国金凯撒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产业基金(一期)】,基金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基金规模 26,000 万元
(调整后),主要从事互联网文化产业(主要是互联网游戏、广告、文学、视频及
影视、动漫及其衍生品等细分领域)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及相关顾问业务。
产业基金(一期)一年多来运作正常,积累了一定的资本运作经验与资源,
已投资的多数项目展现了良好的发展。
在总结产业基金(一期)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公司拟与深圳市前海中宝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国金纵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丙方”),天津智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国
金凯撒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二期)】,基金注册
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基金规模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23,400
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 78%,其它合伙人合计出资 6,600 万元人民币,
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 22%。各方一致同意由丙方担任产业基金(二期)合伙企业
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
2、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二期),该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深圳市前海中宝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44030111273432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福水
成立日期: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东(1):陈福水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337.5 万元 ,
出资比例:67.5 %
股东(2):黄志斌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62.5 万元
出资比例:32.5 %
2、深圳国金纵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44030110845864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
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嘉喜
成立日期: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股东(1):深圳国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272990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350 万元
出资比例:70 %
出资方式:人民币
股东(2):深圳国金棋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5602381644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50 万元
出资比例:30%
出资方式:人民币
3、天津智本投资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12019200008421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 82 号丽港大厦桾房二层 202-F079
法定代表人:何双双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三、本次投资的具体情况
1、合作模式
由公司和乙方、丙方、丁方共同发起成立深圳国金凯撒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作为公司产业并购整合的平台,推进公司产业转型,并快速做大做强。
2、设立规模
产业基金(二期)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出资为货币形式,
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3,400 万元,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占注册资本
的 78%;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叁仟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600 万元(陆佰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丁方认缴出资
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叁仟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0%。
3、基金期限
基金期限:5 年,其中投资期为 3 年,退出期为 2 年,存续期满前,合伙
人可投票表决是否通过修改合伙协议而延长 2 年存续期限。
4、投资方向
成立后的产业基金(二期)作为对外投资主体,主要从事文化创意、IP 运营、
网络媒体渠道、广告传媒、动漫、影视类、CP、发行等产业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
及相关顾问业务。
5、经营管理
(1)产业基金(二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深圳国金纵横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负责管理运作合伙财产。
(2)产业基金(二期)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5 人,其中:公司推荐 2 名
委员,丙方推荐 3 名委员。所有项目如果有 2 名或以上委员反对,则不得进行投
资。
四、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不能按时、足额募集出资额以确保设立专项产业基金的风险。公司对本
次投资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有充分认识,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
目的实施过程,以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根据并
购基金设立及后续进展实际情况及时披露进一步信息。
(2)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的风险。由于近年来并购活动持续活跃,
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因此存在未寻获符合公司要求的标的、从而导致并购基金无
法实现预期投资目标的风险。
(3)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
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并购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4)并购实施前存在着战略决策风险、并购目标选择错误的风险。并购实施
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资金财务风险等操作风险;并购实施后的整合过程
中存在管理风险、文化融合风险等无法实现协同效应的风险。
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将制订《合伙企业协议》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并防范
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2、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与上述投资人共同设立专项产业并购基金,有利于各方深化合
作及优势资源共享整合,实现长期多赢发展。
同时,本次合作将利于公司抓住互联网行业大力发展的市场机遇,为公司未
来发展储备更多并购标的,降低公司的并购风险,依据公司发展战略路径进行战
略投资项目选择,有效实现公司战略扩张计划及资本增值,进一步提高公司在互
联网行业领域的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此外,通过借鉴合作方的投资经验和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可为公司的资本
运作提供丰富的经验与资源,在推动公司产业快速扩张的同时,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
司《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二期)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现对公
司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二期),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有利于促
进公司开展资本运作,借助专业投资团队及其管理理念推动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二
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二期)的独立意见
3、《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