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5-7 日通过电话、传真及材料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
实到 5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二○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期内,钢铁行业形势持续恶化,钢价一路走低,生产成本与钢价处于严重倒挂状态。加之
物流成本上升、环保呈现高压态势,钢铁行业生产经营面临重重困难。公司积极应对异常恶劣的钢
铁行业形势,紧紧围绕“调结构、拓市场、促改革、强管理、抓廉政”的总体思路,不断深化企业
改革创新,全面实施低成本战略,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全力以赴抓好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确保在残
酷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稳定发展。上半年,公司铁、钢、钢材产量分别完成 511.96 万吨、529.19 万
吨、264.25 万吨,分别同比下降 2.33%、3.19%、上涨 3.25%,营业收入 132.49 亿元,净利润-6.32
亿元。
公司二○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完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定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告披露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起停牌,2015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停牌公告,公司自 2015 年 6 月 23 日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停牌。2015 年 7 月 22 日,公司
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从 7 月 2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本次重组是为了拓展公司业务,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持续发展能力。
(3)重组框架方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本次交易方式初步拟
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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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
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规模较大,方案较为复杂,预计相关工作难以在短期内完
成。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24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4、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前,公司须与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各方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各方需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暂不确定是否需要政府部门的前置审批。
5、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下一步推进重组的工作安排:公司将加快完成重组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推进相关各方商谈,进一步完善重组方案,尽快形成一致意见并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公司股票预计复牌时间不超过 2015 年 9 月 23 日。
三、监事会对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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