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陇 徘 师 当 务所
北京大成 (成 都 )律 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岷刈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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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一五 年第 一 闪 临 时股 东 大会
的 法 崔 意 JL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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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蓉 (2o15)法 意字第 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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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四 川岷江水利 电力 股份有 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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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 (成 都 )律 师事务 (以 下简称 :本 所
币 )受 四丿||岷 江 水利 电力
股份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公 司
{的 委托 ,指 派畅游律丿市、杨思 永律 师列席
了公 司于 2015年 8月 7日 召开 的 2o15年 第一次 临时
股 岽 大会 (以 下简称 :
本次股东 大会 ),并 依据 《中华人茉 共和 国公司法 (以 下
倩 称 :《 公 司法》 )、
《中华人民 共不口国证券法》 (以 简称 :《 证券 法》
卞 )、 |中 匡l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会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以 下简称 :《 股东大 规
罾 则》)等 中国现 行
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 件以及 《园川岷江水 利 电力股份有 公 司章程 》(以 下
| |限
简称 :《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 定 {就 本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 、出席
会议人 员资格、 召集人 资格、表 珙程序 、表决 结果等 相
关 法律 问题 出具法律
意见 书。 |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 所 净 师审查 了公 司提供 的 关本 次股东
渭 大会的
文件 ,听 取 了公 司就有 关事实的陈 和说明 ,列 席 了本
|述 阙股东 大会 。公 司承
诺其所 提供的文 件和所 作的陈述 和说明是完整 、真实 和有 敕的
,无 任何隐瞒、
疏 漏之处 。
成都市青羊 区东 ,Jll根 下街 28号 田信广场 18F
电 话 :02887o39931,传 真 0288703∞ 93
大成徂师 事务所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 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 出昙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
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 ,就 本次股乐 大会所涉及的相关法 问题发 表法律意见
律 ,
并依法对相关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为本次股东 太会之 目的而
使用 ,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 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 司 本法律意见 书作为本
埒
次股东大会文件予以公告。 | |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 润性文件的要求 ,本 所蚓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 具法律意见 如下 :
|
一 、关 于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傣 和 召开
|
(— )经 本所律师审查 ,本 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篥。公司董事会
依照 股东大会规 贝刂》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前通知 了公 司各股东 。公司
2Q15年 7月 16日 召开旰 形成决议 ,决 定于
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15年 8月 7日 召开本次股 东太会。公 司董事会 于 20}5年 7月 17日 公告
|
了 《四川岷江 水利 电力 股份有 限 /Ax司
召开 2015年 第 一
F临 时股东 大会 的通
知》 (以 下简称 :《 通 知》 ),将 本次股东 大会 的会 议 、会 议 地点 、召
u间
开方式、审 议 事项 、会议 出席对 搴 等 内容通 知 了各 股东 甘
(二 )经 本所律师见证 , 本 杈 股东 大会 召开 的实际 时 间 、地点 、方式等
与 《通知》中所告知的一致。
(三 )经 本 f律 师见 证 ,本 茨 股东 大会 由董事长 张 才 先生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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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
本所 认为 :本 次 股东 大会 的苕集 和 召开程 序符 合 法 律 、行政 法规 、 《股
东 大会规则 》及 《公 司章程》 的规 定 ,董 事会作 为召集 的资格 合 法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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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成都市青羊 区东城根 下街 28号 国信广场 18F 电话 :028哪 7039"1,传 真 02⒏ 87036893
大戊 徘师 战务所
根据 《通 知》 ,截 止 2o15年 8月 3日 下 午 15∶ oo上 淘证 券交 易所交 易
结束 后 ,在 中国证 券登 记 结算 有 限责任 公 司 上 海 分公 登 记
司 在 册 的公 司全体
股东及其 授权委 托 人均 有权 依 圈通 知》规 定方 式 出席本
坎 股东 大会 。
| |
根据本所 律 师对 出席本 次 吲 东大会的公司法 人 股
吲 东 的股 东账 户登记证
明、法定 代表人 身份证 明、股刺 代表的授权委 托证 明 身份证
利 明以及参加会
议的个人股 股东 的股票账户卡 、个 人身份证明 、授权 委忱 证 明等
| 文件以及上
海证券 交易所 信 息 网络有 限公 司提供 的相 关数据 的查 验 2o15年 8月
|,截 止 3
|
日下午 1⒌ oo,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上海
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
有公 司股票 并 出席本次 股东 大 会 的股 东及股东 代理 人 15人 ,代 表股份 数
219,252,196股 ,占 公司总股本的 43,49%。 其中 : |
(-)现 场 出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计 5人 ,所 持 股 份
为 219,236,396股 ; | |
|
(二 )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o人
冖 ,所 持股份为
|
15,800股 。前述通过 网络投 票系 统进 行投票的 股东 资格 网络 |,由 投票系 统提
|
供机构上海证 券交 易所信息 网络有 限公司验证 其身份 。i
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的 人 员还 审 括公司董事 、监事 和
薰 事会秘 书 ,公 司高
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
本所认为 :上 述人 员 出席本 茨股东太会 符合 《公 司 》 、 《股东大会
珐 规
则》和 《公司章 程》 的规 定 ,出 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 格合法 有效。
资
三 、关于本次股 东大会 提 出I浦 时提案的股东 资格和 婕案程序
经本 所律 师见证 ,本 次股东 会未发生 股东 (或 股 代理人
芥 东 )提 出新提
案的情 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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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 律师 出务所
四、关 于本 次股 东 大会 的表
|决 程序 和表 决结 果
经 本 所律 师见 证 ,本 次股 东
六 会 审议 了以 下 议案 :
《关于续聘 瑞华 会计 师事务 (特
析 殊普通 合伙 ) 勾纣 司 2o15年 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 内部控 制审 计机 构的
议 崇》 ;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219,252,19φ 股 ,占 有
| 效表决权 的 1p0,00%;反 对 o股
弃权 o股 。
;
本次 股东 大会 采 取现 场会 议
莰 票与 网络投 票表决 相 喜合 的方 式进
行。上
述 议案经 出席 本次 股东大会现 场
会议的股东 及股 东代理
木 以记名书 面投 票的
方 式逐 项进 行 了表决 ,并 依 相关
铈 定进 行 了计票 、监 票 。|现 场 投票 表决 结果
当场予以公 布。 网络投票通过 上
碡 证券交 易 f交 易系 统 使表 决 权
Pˉ
件 ,并 由上
海证 券交易所信息 网络有 限公 司
到责统 计表决 结果。 |
| |
公司捋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州表决结
果进行了合并 计 ,根 据合并统
射 计
的表决结果 ,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获得通过。 |
Ⅱ
|
本 所认为 ,本 次股 东大会的表
挟程序 符合 《公 司法》、 《股东 大会规则》
以及 《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表 /SX结 果合 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 所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 、 《股东大 会规 贝刂》和 《公 司章
馑》的规定 ,出 席本 次 东大会人
叫 员资格、
召集人 资格 合法有 效 ,本 次股 东大
丛表决程序 、表决 结果 合法有 效。
(下 接签 字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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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 028-87o3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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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页无正
文 ,为 《北京大成 (成 都 )律
师事务所关 于 川岷江水利 电
限公 司 2o15年 第一次临时股 力股份有
东大 会的法律 意见 书》签钅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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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市青羊区东城根 下街 28号 国信
广场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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