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5-04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浙江盛大丰和汽车装备有限公司(简称“盛大丰和”)是浙江鼎力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浙江鼎力”)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为了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将盛大丰和吸收
合并,原盛大丰和予以注销。
二、吸收合并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盛大丰和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 万元;
(3)法人代表:许树根;
(4)公司住所:浙江省德清县临杭工业园区洋北路(雷甸镇);
(5)经营范围:汽车装备销售,方舱(集装箱房)、汽车部件、成套车载
工具架、营具类装备、野营住房器材、伪装板生产、销售;
(6)股东: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盛大丰和的主要财务指标为:营业收入 13.39 万元,
净利润 3.60 万元,总资产 2,311.92 万元,净资产 2,281.92 万元。(以上数据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盛大丰和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盛大丰和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纳入合并方浙江鼎力;所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
应付款项、应依法缴纳的税款及其它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由合并方浙江鼎力
承继。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完成将被合并方盛大丰和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浙江鼎力的事宜,并
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本次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盛大丰和员工安置按照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
定执行。
(6)合并各方履行各自审批程序。
(7)各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程序。
五、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盛大丰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在吸收合并
之前无生产经营活动,厂房设施均被公司租用,用于公司下料、金加工等前端
工艺的技术改造,吸收合并后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布
局,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