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仪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04 1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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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临 2015-027 号

900928 自仪 B 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8 月 3 日,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1841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

限 公 司 发 行 269,028,670 股 股 份 、 向 上 海 松 江 新 桥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54,359,527 股股份、向上海九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31,543,481 股股份、

向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1,509,07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9,444,445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

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完成《上

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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