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作为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提交公司第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的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并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因此,我们同意对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汉辉 陈益平 陈 超
二○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