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18%股权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8-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宁波新江

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18%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三江购

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

会议资料,秉着诚信、公正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关于转让宁波新江

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18%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18%股权整体转让给宁波

新江厦股份有限公司,是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次转让有利于保证公司稳健经

营及整体发展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

司转让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18%股权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转让股权的议案,董事会表决合法、有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独立董事:闫国庆 郑曙光 周夏飞

2015 年 8 月 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江购物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