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55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孙公司新疆冠农三和果蔬有限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冠农三和果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冠农三和”)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元,实际已为其担保金额:0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人民币 29,824.22 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经与会董事
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新疆冠农三和果蔬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
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断增
值,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新疆冠农三和人民币壹亿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此项贷款全部用于新疆冠农
三和 2015 产季的番茄收购。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9,824.22 万元。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冠农三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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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3 月,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主营业务为水果、蔬菜
晾晒、脱水加工、销售;果蔬饮料、番茄酱的生产销售,农产品收购及初加工等。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赵逸平。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新疆冠农三和未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
252.10 万元,负债总额 0 元,净资产 252.10 万元,1-6 月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2.90
万元。资产负债率 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新疆冠农三和人民币壹亿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对上述担保所产
生的风险公司完全可以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张磊、杨有陆、姜方基先生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为
控股孙公司新疆冠农三和果蔬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行为,是正常的、必要的经
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孙公司
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允
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上述担保事项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9,824.22 万元。其
中:公司为天津三和提供贷款担保 5,000 万元,为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提供
贷款担保 7,000 万元,为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2,500 万元,天津三和
为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山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信保项下的贸易融资额度担保折合
人民币 15,324.22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9%。本公司无逾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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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天津三和股东会决议
(四)新疆冠农三和 2015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
(五)新疆冠农三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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