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5-91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权转让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出让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债权受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 债权转让金额:人民币 49,955.90 万元
● 债务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49,955.90 万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0 元
● 本次无反担保情况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债权转让交易概述
截至 2015 年 7 月 8 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方金钰”),
享有 49,955.90 万元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本公司拟将上述标的债权转
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湖北分
公司”),华融资产湖北分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 49,955.90 万元作为前述标的
债权的转让价款。债权转让后,深圳东方金钰需支付宽限补偿金(宽限补偿金比
率按双方约定执行),并应于债权转让后 12 个月内向华融资产湖北分公司偿还上
述债务。
为确保深圳东方金钰向华融资产湖北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保障华融资产湖北
分公司债权的实现,华融资产湖北分公司要求增加本公司、赵兴龙及赵宁个人为该
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要求兴龙实业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2500 万股流通股提供质
押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8,000 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赵宁。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品,玉石及制品的购销等。
深圳东方金钰属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深圳东方金钰 100%股权。
截止到 2015 年 6 月 30 日,深圳东方金钰总资产 75.14 亿元,负债合计 47.93
亿元,净资产 27.21 亿元,净利润 2.57 亿元。
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8,358.70462 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赖小民
企业性质:国有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
主要股东:财政部持股 98.06%,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 1.94%。
公司及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债权转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
协议项下债务及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本公司、赵兴龙和赵
宁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兴龙实业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2500 万股流通股提供质押
担保。
四、审议程序情况
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权
转让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二 O 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决策范围,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对上
述担保事项表示同意。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实现公司债权的流动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且延长深圳东方金
钰还款期限,减轻公司资金压力。本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独立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元,本公
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21.8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0.4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