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二楼会
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人,实际出席
董事 15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7 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张有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金宇高岭土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15-028 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该议案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赵智宝先生由于工作岗位变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辞
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根据公司武望国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曹志刚先
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曹志刚简历:
男,汉族,1966 年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
册会计师。
工作简历:
1988 年 12 月 王坪矿财务科科员、副科长
1995 年 8 月 王坪矿财务科科长
2008 年 6 月 王坪煤电公司总会计师
2010 年 5 月 朔州煤电公司副总会计师
2011 年 2 月 朔州煤电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
2012 年 3 月 驻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