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37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起停牌。2015 年 4 月 29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开始按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2015 年 5 月 28 日、6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本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
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1、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
联交易。收购的标的资产如下: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林海动
力机械集团公司100%股权、苏州苏福马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镇江中福马机械
有限公司88.34%股权、宁夏振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70%股权。
2、独立第三方:倪学萍、李国林
倪学萍:女,江苏宝应县人,1971 年 10 月出生;李国林,男,江苏宝应县
人,1970 年 4 月出生,二人为夫妻关系。收购的标的资产如下:倪学萍持有的
江苏扬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60%的股权、李国林持有的江苏扬工动力机械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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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40%的股权。
(二)交易方式
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及支付现金
(三)标的资产情况
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机械制造类资产、光伏电站。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组织有关各方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与中介
机构一起对潜在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与潜在交易对方进行洽谈
和沟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与财务顾问签订资产重组服务协议,与交易对方签
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推进与重组相关的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虽然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洽谈并签署重组框架协议,但由于本次资产重组
事项由于涉及资产较多、程序较复杂,重组预案仍需与交易对方进行深入谈判和
协商后进一步细化、修改和完善,同时,完善后的重组预案需由公司控股股东中
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国资监管部门上报履
行审批程序。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难以在复牌日2015年7月29日前完成相关工作。为
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因此拟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
月,自2015年7月29日到2015年9月29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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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
目前,公司正在加紧与潜在标的公司、交易对方进行合作谈判,力争尽快制
定重组预案。本次重组仍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存在双方无法就收购相关事项
达成一致意见而致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法实施的风险。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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