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23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丽君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公司章程》(2015 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