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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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15-02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到会 7 人,董事高申宝先生因出国进行商务活动,委托董

事长吴福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

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5 年 1-6 月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70,534,950.55 元,根据

《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 10%提取盈余公积 7,053,495.05 元,

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3,481,455.5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

润 240,420,327.38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03,901,782.88 元。

董事会拟定: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645,894,692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进行分

配,共计分配利润 32,917,893.8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70,983,889.04

元转入下期。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确认修改<公司章程>中

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4 年 3 月 24 日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的议案》,2014 年 9 月 9 日公司 201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项议案,该议案第 8 条授权董事会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 根据本次交易的实施结果,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

有关条款, 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2015 年 4 月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向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股份 125,781,412 股,用以购买资产;向其他社会公众

发行 2226 万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共增加股本 148,041,412 股。

公司总股本因此由 1,497,853,280 股增加至 1,645,894,692 股。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2014 年 4 月 11 日修订版)中的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了修

改,并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有关注册

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前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9,785.328 万元。修改后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5,894,692

元。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改前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1,497,853,280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修改后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1,645,894,692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以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内容,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确认。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元投资同比例增资事项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投资)系安徽国

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类金融投资公司,主营业务包

括投资管理、典当、小额贷款、担保及金融租赁等,现有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2014 年营业收入 5558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2237 万元。2015 年 4 月 23 日国元投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拟将国元投资的注册资本由 10 亿

元增加至 15 亿元,其中以 2014 年末未分配利润 2 亿元增加注册资

本,其余 3 亿元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增加,增资价

格按国元投资 2014 年经审计的每份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 1.18 元计

算。该增资方案已获得安徽省国资委“皖国资产权函[2015]439 号《关

于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关事项的批复》”同

意。

公司为国元投资的原始参股股东,初始投资成本为 2008 年出资

250 万元,目前持有国元投资 0.325%的股权。根据国元投资增资方

案,公司持有国元投资的股权份额将由 325 万元增加至 487.5 万元,

增加 162.5 万元,其中以国元投资 2014 年末未分配利润增加 65 万元,

以现金认购增加 97.5 万元,持股比例仍为 0.325%。

鉴于上述情况,为支持国元投资本次增资行为的顺利实施,保

证公司在国元投资的持股比例不变,董事会决定出资 115.05 万元(即

97.5 万元×1.18=115.05 万元)参与国元投资本次同比例增资,增资

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元投资股权份额 487.5 万元,持股比例仍为

0.32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议通过,董事会决定:

新聘许宏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解聘其公司副总工程师职务。

解聘高祖安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助理。

本次新聘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新聘、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

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全文详见公司

临 2015-024 号公告)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审议《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确认修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

议案》。

3、审议《关于确认季学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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