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5-063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进行 2015 年中期每 10 股转增
10 股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吉视传媒”)控股股东吉
林电视台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提议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吉视传媒当前稳定的经营盈利情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了促进公司的
持续健康发展,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电视台
提议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吉视传媒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电视台承诺:1、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2015 年中期利润分
配预案时投赞成票。2、在提出提案至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减持股份。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收悉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电视台提交的《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 7 名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 1/2)
以现场会议方式对上述中期分配预案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电视
台提议的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提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上述董事书面确认,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时投赞成票。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
具体预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