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马B: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上交所 2015-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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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 B 公告编号:2015-018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8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 1958 号华源世界广场 6 楼恒天凯马股

份有限公司 623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8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8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

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于 2015 年 7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

织科学技术开发总公司、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

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

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B股 900953 凯马 B 2015/8/4 2015/7/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8月6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

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6楼601室

联系人:周 丽 电 话:021-62036446

传 真:021-62030851 邮 编:200063

六、 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

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5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

公司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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