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证券编码:600596 编号:临2015-04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接到本公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副总裁刘侠先生、副总裁姜永平先
生关于增持本公司股票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
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精神,以上高管近日已与银
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其中姜永平在刘侠资管计划
中参与),并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渠道增持本公
司股票 15520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 0.023%。
一、本次具体增持情况: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姓 名 职 务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股) (万元) (元)
集合竞价
任不凡 董事、副总裁 2015-07-23 69000 800400 11.60
交易
集合竞价
刘侠 副总裁 2015-07-23 69000 796950 11.55
交易
副总裁、董秘、 集合竞价
姜永平 2015-07-23 17200 198660 11.55
财务总监 交易
注:任不凡先生、刘侠先生(含姜永平先生)为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渠道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合计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合计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任不凡 2496775 0.368 2565775 0.378
刘侠 4135200 0.609 4204200 0.619
姜永平 3270059 0.481 3287259 0.484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不凡先生、刘侠先生、姜永平先
生均承诺在本次增持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等的规定。
3、后续如有大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增持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