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宝诚股份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5-029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 9
份,实际收到 9 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电影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战略转型,未来将重点发展文化产业。公司目前正进
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用途之一为收购影视文化公司,进
入影视文化行业。公司近期拟与电影《冰河追凶》的出品人福星全亚
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签署电影合作投资拍摄相关合同,电影投
资总额约为 4220 万元,公司拟投资 633 万元,约占该片投资总额的
15%,公司按照此比例享有该片的版权及收益权。本次对外投资为公
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提前进行布局切入影视文化行业,有助于公司积
累影视投资等相关行业经验,并且在公司业务转型期间能对公司业绩
进行补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全权处理该投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目前自有资金不足,无法开展新业务,公司拟向控股股东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 4500 万元,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及开展业务。公司可根据需要在此额度范围内循环办理
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 1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
行同期利率,公司对此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因本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因该财务资助事项借
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公司
可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年度与
大晟资产发生的关联借款总额未超过 5000 万元,可免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