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B股:新城B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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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82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 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 点 30 分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

实际参加 9 名,董事王振华、吕小平、王晓松、徐国平、陆忠明、唐云龙和独

立董事汪家泽、张燕、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振华、董事吕小平、王晓松、

陆忠明作为本次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

关法规的规定。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估值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控股”)进行换股吸

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新城控股将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公司全部资产

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公司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事宜,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

估值报告》(以下简称“《估值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确认前述《估值报

告》,并就《估值报告》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估值报告》的出具机构具备独立

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选用合理且与估值目的一致、本次换股吸收

合并的定价具备公允性。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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