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5-037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绿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推进公司战略转型,积极拓展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提升公司业绩,同时积
极响应监管部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精神,在公司大股东的支持下,公司与关联
方绿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置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
在中国境内不动产开发、经营管理及相关项目的战略规划、结构化产品设计与营
销、项目管理及市场策划、管理咨询服务等领域展开全方位的战略合作。
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另一方绿庭置业为公司大股东关联企业,故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
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绿庭置业的主要情况
绿庭置业为公司实际控制法人绿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的控股子公
司。该公司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不动产开发
和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战略合作领域。在对绿庭置业境内子公司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双方在中国
境内不动产开发、经营管理及相关项目的战略规划、结构化产品设计与营销、项
目管理及市场策划、管理咨询服务等领域展开全方位的战略合作。
2、具体合作安排。公司应向绿庭置业提供具体项目的合作方案,经双方协商
一致后实施。双方授权其各自旗下的相关子公司就具体合作的内容、范围、合作
条款与条件进行讨论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关联交易将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项目投资、建设和营运管理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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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优势,拓展新的业务类型及领域,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与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与绿庭置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系公司大股东响应监管部
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精神,支持公司的战略转型,有利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
拓展。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全部回
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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