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46
证券代码:122226 证券简称:12 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983,500 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5 年 7 月 27 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胜科
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
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上述情况详见 2013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12 号”、“临 2013-013 号”。
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随后报江苏省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
审核同意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无异议后,有关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上述情况详见 2013 年 4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14 号”。
2、经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2013 年 5 月 9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再次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3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
上述情况详见 2013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22 号”,以及 2013 年 5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3-023 号” 、“临 2013-024 号”。
3、2013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上述情况详见 2013 年 5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28 号”。
4、2013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授予激励对象 700 万份股票期权,占《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30%,授予激励对象共 194 人,授予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8.6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授权日为 2013 年 6 月 18 日,并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013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的议案》。
上述情况详见 2013 年 6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31 号”、“临 2013-032 号”。
5、2013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授
予数量由 700 万份调整为 945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60 元/股调整为
6.30 元/股。
上述情况详见 2013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44 号”。
6、201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期权行权价格由 6.30 调整
为 6.22 元。
上述情况详见 2014 年 8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33 号”。
7、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94 人调整为 181 人,公司总的有效的期权授予数量由
945 万份调整为 895.05 万份,公司期权行权价格由 6.22 调整为 6.12 元。
8、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 181 名激励对象的 298.35 万份股票期
权予以行权;行权价格为 6.12 元。
上述情况详见 2015 年 6 月 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40 号”、“临 2015-041 号”。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可行权的股 占股权 占目前
激励计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量 总股本
划总量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孙振华 董事长、总裁 8.10 0.90% 0.02%
杨泽元 董事 8.10 0.90% 0.02%
胡正明 董事、副总裁 6.75 0.75% 0.02%
邵文林 董事、副总裁 6.75 0.75% 0.02%
唐朝荣 副总裁 6.75 0.75% 0.02%
仇家斌 副总裁 6.75 0.75% 0.02%
房权生 副总裁、总工程师 6.75 0.75% 0.02%
杨应华 副总裁 6.75 0.75% 0.02%
夏成军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6.75 0.75%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234.90 26.24% 0.57%
(共计172人)
合计(181人) 298.35 33.33% 0.73%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人数为 181 名。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15 年 7 月 27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983,500 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行权新增股份 634,500 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 6 个月,转让
时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1,387,457 2,983,500 414,370,957
总计 411,387,457 2,983,500 414,370,957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 510315 号”
《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止,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行权银行账户收
到 181 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认缴资金合计人民币 18,259,020.00 元,其中新增的
股本为人民币 2,983,50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5,275,520.00 元。增
加后公司已调整财务报表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新增股份的
登记手续,并已收到登记结算公司 2015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 2015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842,898.42 元,基
本每股收益为 0.0409 元。若以本次行权后总股本 414,370,957 股为基数计算,
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基本每股收益为 0.0407 元。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510315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