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
项进行了核查与落实,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在对有关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等
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所增补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增补张斌先生、徐玉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吴尚杰 王爱华 王炬香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