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5-041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奥港国际(香港)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配合对外投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以自筹资金不超过 81,000,000 美元
(按照银行购付汇交易当天实际汇率折算为港币)分次对全资子公司奥港国际
(香港)有限公司增资,首次增资额 21,344,501.50 美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
理该子公司的增资和审批备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5-042)。
该项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尚需国
内政府有权管理机构审批或备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办理内保外贷融资业务
的议案》
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奥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内保外贷方式提供担保,
即由公司协调境内银行作为担保方,奥港国际作为被担保方,由公司向境内银行
申请办理内保外贷融资性借款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37,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
并授权公司经营理层办理上述内保外贷业务并签订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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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奥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业
务的需要。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
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43)。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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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办理内保外贷融资业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业务顺利开展,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子公司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
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实行内保外贷业务提
供担保。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楚修齐、毛付根、陶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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