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5 1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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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2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 年7月10日、13日和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问询,恒

顺集团回复如下:

恒顺集团于2015年7月8日出具通知: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做好投资人的预

期管理,增强投资人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推动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拟在未来6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

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恒顺集团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以实际行动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承担的维护市场稳定的社会责任,切

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截止目前,除上述事项外恒顺集团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正在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实际的董监高及员工持股方案”以及其它机制创

新方案,并适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实施。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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