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5 1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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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6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公司及控股股

东东北特钢集团确认正在推进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及东北特钢

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累计金额不低于18,000万元公司股票事

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A股股票在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除正在推进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外(详见公司2015年1月24日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无其

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

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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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项。

2、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问询,除东北特钢集团拟在

未来12个月内增持累计金额不低于18,000万元公司股票事项外(详见

公司2015年7月9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

道或市场传闻。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公司及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确认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及东北特钢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累计金

额不低于18,000万元公司股票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

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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