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5-02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
年7月9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5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
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召集人贾元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四川宏达股份
有限公司与四川宏达(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达集团”)签署《股
权转让意向协议书》,拟受让宏达集团所持有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股权(简称“四
川信托”)3%的股权(宏达集团持有四川信托35.0388%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的签署,旨在表达协议各方股份转让和受让的
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对标的股权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股权
转让的定价原则为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之评估结果作为
价格确定的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相关程序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定价尚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宏达集团持有四川信
托32.0388%股权。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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