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 2015-01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
鼎”)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青海华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5-017),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
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
日起停牌。
由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大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
司(下称:“青海重型”)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
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大股东青海重型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
二、相关承诺
青海重型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
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
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
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