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关于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暨股票复牌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1 1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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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 2015-01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

鼎”)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青海华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5-017),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

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

日起停牌。

由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大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

司(下称:“青海重型”)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

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大股东青海重型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

二、相关承诺

青海重型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

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

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

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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