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1 11: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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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 2015-017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 隧道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

团”)的通知。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城

建集团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在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择

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城建集团

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成长价值

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

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城建集团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以不高于 9.66 元/股的价格,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城建集团持股比例的 1%(约

1366.45 万股),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 1.32 亿元。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

51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

三、城建集团承诺,自增持公司股票之日起,未来 6 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持续关注城建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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