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
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公司提名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公司提名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
法》第 57 条、58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
情况;
3、同意公司聘任阙江阳担任公司总裁,同意免去阙江阳所担任的公司执行
总裁职务。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顾建生、叶 峰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