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5-04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稳定公司股价,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
或“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公司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针对上述预案,做出了相应稳定股价的承
诺。上述预案和相关承诺依然处于有效期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近期 A 股市场波动剧烈,公司股价也受到一定影响,公司控股股
东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稳定公司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
第一,自本次《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
过 30%,且公司股票价格低于本预案公告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最低
收盘价格 12.44 元/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
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 12 个月增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不出售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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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全部股份。
第二,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专注经营发展,
增强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回报投资者。同时继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
质量,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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