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 2015-013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7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八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伊力特酒店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
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分别为徐勇辉、戴志坚、安涛、
刘新宇、陈建国、姜方基、朱明。会议由董事长徐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预案》(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暂时的非理性波动,公司股价也受到影响,为促进资本市
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处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综合考虑公司
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以不超过 10,800
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9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相关事宜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
会公众股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定、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暂存处理,待股东大会决定最终处理方案后处理;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
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的议案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
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议案》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并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