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 2015-034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东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风险:公司向股东借款是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符合公司正常经
营发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 12 个月,公司大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文峰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 1 亿元,公司已支付其借款利息 288.23
万元;2015 年 4 月 14 日至今,公司大股东江文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通新有斐
大酒店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 2 亿元人民币。
● 无特别风险提示。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本公司向大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
峰集团”)借款 40,000 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可分次循环使用;在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6 年 7 月 8 日期间借款,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利息从借款人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借
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按季结息;可提前还本付息。
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情况
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大股东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文峰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徐长江先生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386,253,8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0%,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 号)
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
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
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
审议和披露”。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
公司名称: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徐长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600000104682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383306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经营期限:1999 年 5 月 20 日至 2049 年 8 月 27 日
股东情况:徐长江持有其 40%股权,陈松林持有其 8%股权,顾建华持有其
8%股权,杨建华持有其 7%股权,裴浩兵持有其 7%股权,马永持有其 7%股权,
武宏旭持有其 3%股权,其他七位自然人合计持有 20%的股权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文峰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徐长江先生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386,253,8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0%。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4 年末,文峰集团总资产 1,171,781 万元,净资产 560,343 万元,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 1,002,622 万元,净利润 56,955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与文峰集团签订《借款协议》,向文峰集团借款 40,000
万元人民币,该借款可分次循环使用;在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6 年 7 月 8 日期
间借款,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执行;利息从借款人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按
季结息;可提前还本付息。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本次交易情况,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
司向大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4 亿元,该借款可分次循环使用;
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旨在支持公司经营发
展,公司不提供抵押或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
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