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向中国
海运(集团)总公司资金管理部委托借款人民币 11 亿元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关于向中国
海运(集团)总公司资金管理部委托借款人民币 11 亿元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并已经
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履行了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可以使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获得资金,及时偿还即将到期的借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胡正良 王吉 李增泉
二 0 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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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函
根据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本人
对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海运(集团)总
公司资金管理部委托借款人民币 11 亿元的议案》(关联交易)进行了
初步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胡正良 王吉 李增泉
二 0 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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