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出具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我们
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和相应工作业绩,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在承担公司往年财务审计工作中,能够
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拟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为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我们认为
公司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相应工
作业绩,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
次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为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黄新建、彭剑锋、傅修延、杨峰、李悦
2015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