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4-04-25 13: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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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会议议程〃〃〃〃〃〃〃〃〃〃〃〃〃〃〃〃〃〃〃〃〃〃〃〃〃〃〃〃〃〃〃〃〃〃〃〃〃〃〃〃〃〃〃〃〃〃〃〃〃〃〃〃〃〃〃〃〃〃〃〃〃〃〃〃〃〃〃〃〃〃议案一《关于公司 201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议案二《关于公司 201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3议案三《关于公司 2013 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26议案四《关于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8议案五《关于公司 2014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29议案六《关于公司 2013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30议案七《关于公司 201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1议案八《关于 2014 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32议案九《关于 2014 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议案》〃〃〃〃〃〃〃〃〃〃33议案十《关于 2014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34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社会捐赠的议案》〃〃〃〃〃〃〃〃〃〃〃〃〃〃〃〃〃〃〃〃〃〃〃〃〃〃〃〃〃〃〃〃〃〃〃〃〃〃〃〃〃〃〃35议案十二《关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臵业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36议案十三《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37议案十四《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38议案十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变更的议案》〃〃〃〃〃〃〃〃〃〃〃〃〃〃〃〃〃〃〃〃〃〃〃〃〃〃〃〃〃〃〃〃〃〃〃〃〃40议案十六《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42议案十七《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44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八《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46议案十九《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48议案二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50议案二十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53议案二十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54议案二十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55议案二十四《关于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57议 案 二 十 五《 关 于 提 请股 东 大 会 授权 董 事 会 全权 办 理 非 公开 发 行 股 票相 关 事 宜 的议案》〃〃〃〃〃〃〃〃〃〃〃〃〃〃〃〃〃〃〃〃〃〃〃〃〃〃〃〃〃〃〃〃〃〃〃〃〃〃〃〃〃〃〃〃〃〃〃〃〃〃〃〃〃〃〃〃〃〃〃〃〃〃〃〃〃〃〃〃〃〃〃〃59议案二十六《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61议案二十七《关于公司向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销售长沙华远华中心一期商业的议案》〃〃〃〃〃〃〃〃〃〃〃〃〃〃〃〃〃〃〃〃〃〃〃〃〃〃〃〃〃〃〃〃〃〃〃〃〃〃〃〃〃〃〃〃〃〃〃〃〃〃〃〃〃〃〃〃〃〃62议案二十八《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63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13:30-16: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2014 年 4 月 28 日为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11 号华远〃企业中心 11 号楼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主持人:任志强会议议程如下:

一、 报告股东到会情况

二、 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 公司 201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3 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4、 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方案;

5、 公司 2014 年投资计划;

6、 公司 2013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7、 公司 201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2014 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联

交易);

9、 2014 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议案(关联

交易);

10、 2014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11、 公司社会捐赠的议案;

12、 2014 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臵业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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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14、 公司《章程修正案》;

15、 公司董事、监事变更的议案:

15.1、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15.2、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16、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7、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7.1、发行规模、发行方式;

17.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7.3、公司债券期限;

17.4、债券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17.5、募集资金用途;

17.6、担保方式;

17.7、还本付息;

17.8、债券上市;

17.9、偿债措施;

17.10、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18、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的议案;

19、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

2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发行数量(关联交易);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关联交易);

20.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关联交易);

20.6、限售期(关联交易);

20.7、募集资金投向;

20.8、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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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臵方案;

20.10、决议的有效期;

21、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2、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2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

24、 关于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

的议案(关联交易);

2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26、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7、 公司向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销售长沙华

远华中心一期商业的议案(关联交易);

28、 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回答股东提问

四、 对议案进行现场表决

五、 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情况,上传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六、 取得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返回的表决结果汇总

七、 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八、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各位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 会议结束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受董事会委托,本人谨代表董事会作公司 201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3 年,中国经济继续平稳发展,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56.88 万亿元,增速7.7%;固定资产投资 43.65 万亿元,增长 19.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23.44 万亿元,增长 13.1%;年 CPI 指数同比上涨 2.6%。国家财政收入、企业利润都在稳步增长。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和财富积累,都为房地产业的稳步发展从供和求两方面奠定着充实的基础。2013 年全国房地产投资 8.6 万亿元,增长 19.8%,;商品房销售额 8.14 万亿元,增长 26.3%;商品房销售面积 13.06亿平方米,增长 17.3%;房地产新开工面积 20.12 亿平方米,增长 13.5%;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土地 3.88 亿平方米,增长 8.8%,新开工面积和购买土地面积由2012 年的下降转为 2013 年的增长;2013 年保障房计划开工 630 万套,建成 470万套,截止 11 月底已开工 666 万套,建成 544 万套,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房地产业的发展优于国民经济的大部分行业,这是因为,中国经济实现着从温饱向小康时代的大步迈进,在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中国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的这个特定发展阶段,在中国城镇化率达到 80%—90%之前,房地产业发展速度快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这一状况,都可能会持续,这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013 年,公司根据对市场及政策形势的判断,继续本着安全、稳健的经营原则安排各项工作,并及时灵活地调整经营策略,合理安排开发节奏,使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73.8 亿元,净资产 34.21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29 亿元,同比增长 53.57%,实现营业利润 11.65 亿元,同比增长 42.65%,实现净利润 6.56 亿元,同比增长 21.21%。公司实现开复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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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 206.6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2.9%,其中新开工 75.1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6.8%;

竣工 30.8 万平米。完成销售签约额 56.1 亿元,同比持平;销售签约面积 50.8

万平方米。公司签约销售的住宅产品 28%是 90 平方米以下的户型,50%是 90~144

平方米的户型,22%是 144 平米以上的户型。

2013 年,公司新项目拓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先后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取了北

京密云澜悦项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西安唐明宫臵业有限公司 51%股权和西

安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获取了海蓝城三、四号地项目;

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取北京大兴孙村 B-17 地块;通过投标方式获取北京门头沟项

目。全年新增土地储备共计约 143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08 万平方米,

最终以规划审批核准面积为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待开发及已开发房产储备总面积共约 268.5 万平方

米,其中,拟发展作销售的房产面积约 261.5 万平方米,拟发展作出租经营用房

产面积约 7 万平方米。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新通源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政府委托操作通州区西小马庄居住项目 B-2.2 地块(占地

约 4.3 万平方米)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完成后土地将交由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上市交易。

报告期内各项目开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平方米

指标 开复工面积 新开工 竣工

全年开复工面积 206.6 75.1 30.8

北京铭悦园项目 40.2 10.4

北京铭悦好天地项目 15.8 15.8

北京澜悦项目 11.0 11.0

西安君城三期 B 区 18.8 18.8

西安海蓝城二期东区项目 20.5

西安海蓝城三期项目 20.9 20.9

西安锦悦项目地块一 17.0 17.0

长沙华中心一期项目 12.0 12.0

长沙华中心三期项目 28.3

长沙华中心四期项目 22.1

其中,按地区和业态划分的开复工和竣工情况明细如下表:

位:万平方米

限价 经济 定向 普通 写字

项目所在地区 合计 商业 酒店 仓储 车库 其他

房 适用房 安臵 商品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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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住宅

开复工面积合计 206.6 10.7 4.2 8.7 98.1 20.4 11.3 6.6 1.8 26.8 18

其中:北京 67 10.7 4.2 8.7 18.8 6.5 2.1 - 1.6 8.2 6.2

西安 77.2 - - - 57 2.8 - - 0.2 13 4.2

长沙 62.4 - - - 22.3 11.1 9.2 6.6 - 5.6 7.6

竣工面积合计 30.8 - - - 23.7 2.0 - - - 3.0 2.1

其中:西安 18.8 - - - 15.7 0.4 - - - 2.1 0.6

长沙 12 - - - 8.0 1.6 - - - 0.9 1.5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态分类的销售情况明细如下表,2013 年可供出售楼面面积

共计 78.2 万平方米,年内完成销售签约面积 50.8 万平方米,销售均价约 11043

元/平方米:

可供出售楼

签约面积 签约额 各业态销售均价

业态 面面积(平方

(平方米) (万元) (元/平方米)

米)

合计 781843 508332 561326 11043

定向安臵房 86915 86915 52149 6000

普通商品住

427699 305680 355971 11645

商业 44733 39463 55254 14001

写字楼 48168 48168 87663 18199

仓储 29488 5146 2204 4283

车位 144840 22960 8085 3521

报告期内,公司的已完工、在建和拟建项目的开发进度均按计划推进。报告

期内主要开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已完工在售项目

北京九都汇项目

项目地处北京燕莎商务中心区核心位臵,西邻城市主干道东三环路和北京国

际机场高速公路的市区入口,南临美国大使馆等 17 个国家的驻华大使馆。由北

京金秋莱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 100%权益。项目占地面积

约 1.6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0.04 万平方米,规划性质为住宅、公寓及商业。

项目于 2009 年 11 月开盘销售,2011 年竣工。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基本销售

完毕。

西安君城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太原路南,项目总体建设规模约 83 万平方米,规划

性质为住宅、商业。该项目由西安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分期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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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期和二期 A 区、B 区合计 37.5 万平方米已销售完成并入住;C 区总建筑面积 12.6 万平方米于 2012 年 11 月竣工入住,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累计销售率为 83%,计划 2014 年全部售完。三期 A 区总建筑面积 14 万平方米,于 2012年 6 月竣工验收并入住,至报告期末累计销售率为 97%,计划 2014 年全部售完。三期 B 区总建筑面积 18 万平方米,于 2013 年 8 月竣工入住,至报告期末累计销售率为 89.2%,计划 2014 年全部售完。西安海蓝城一期项目

海蓝城一、二期项目由西安曲江唐瑞臵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 100%权益,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34 万平方米,规划性质为住宅、商业。项目邻近城市交通主干道东、北二环,与政府重点推进发展的经开区、大明宫遗址公园区、文教区、老城区、浐灞生态区等五个城市中心区域环绕交集,项目以品质生活新理念、新风尚传导全城,联动区域价值的快速升级,成为"城市中心生活的缔造者与引领者",打造西安环城第一居所。其中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 17.9 万平方米,于 2012 年 6 月竣工入住,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累计销售率为 75%,计划 2014 年全部售完。青岛汤米公馆项目

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福州路,由青岛市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 51%权益。项目占地面积 1.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7 万平米,功能为公寓、商场。项目于 2011 年 3 月竣工入住。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累计销售率为 81%,计划 2014 年全部售完。在建项目北京铭悦园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由北京新通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 99%权益。总建筑面积 40.2 万平方米,功能为住宅、商业,住宅中包含定向安臵房及限价商品房合计总建筑面积 19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7 万平方米)。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全部开工,其中报告期内新开工 10.4 万平方米。项目将于 2014 竣工入住。项目累计销售率已超过 78%。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北京铭悦好天地项目

项目位于通州区梨园镇,紧邻华远铭悦园项目,由北京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 100%权益。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5.9 万平方米(最终以规划审批的面积为准),包含保障房约 6.4 万平方米(其中限价商品房 2.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4.2 万平方米),写字楼及商业约 5.8 万平方米,其余为地下车库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于 2013 年 6 月开工,截至报告期末,正在按计划进行施工,计划 2014 年上半年开盘销售。北京澜悦项目

该项目是 2013 年 2 月新获取的项目,位于北京密云县密云镇,由北京馨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 100%权益。总建筑面积约 11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9.2 万平方米,最终以规划审批的面积为准),功能为住宅、商业,包含 1.5 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于 2013 年 9 月开工,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在按计划进行地下结构施工,计划 2014 年开盘销售。西安海蓝城二期项目

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7.1 万平方米,功能为住宅,分东西两区。其中项目东区约 20.5 万平方米已于 2012 年 5 月开工、10 月开盘销售。 截至报告期末,东区在按计划进行地上结构施工,预计 2014 年竣工,累计销售率为 53%。项目西区约 6.6 万平方米计划在 2014 年正式开工。西安海蓝城三期项目

海蓝城三~五期项目是 2013 年新获取的项目,由西安唐明宫臵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 51%权益。项目位于海蓝城二期项目北侧,总规模约 66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47.6 万平方米),功能为住宅,计划分三期开发,即海蓝城三、四、五期。其中海蓝城三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0.9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6.7 万平方米),于 2013 年 11 月开工,年底开盘销售。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施工,计划 2015 年竣工入住。西安锦悦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西临太华北路,在凤城二路与凤城三路之间,交通条件较为便捷,由公司 100%控股的西安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划总建筑面积约 17 万平方米,规划性质为住宅及商业。项目已于 6 月完成示范区建设,8 月开工,9 月开盘销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累计销售率为 28%。长沙华中心一期项目

长沙华中心项目紧邻长沙市湘江大道,占地总面积 11.49 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20 万平方米(最终以通过规划审批的面积为准)。项目主题定位为城市核心的高品质、国际化的城市商务、文化及居住核心区,建成后将成为长沙市文化、金融、商业、休闲、影视、旅游观光、居住集于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该项目由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地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人韵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公司分别享有三个公司 93%权益。项目分为南区、北区,北区由橘韵公司开发,已基本完成拆迁,分五期进行建设开发;南区由地韵、人韵公司开发,尚未开始拆迁,在继续控规方案研究。其中:

一期项目规划建筑面积 12.1 万平方米,为总高 198 米的超高层高档公寓及商场。项目于 2010 年 11 月开工,2012 年 4 月开盘销售、2013 年 12 月竣工入住。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的累计销售率为 85%。长沙华中心三、四期项目

三、四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50.4 万平方米,由主楼 263 米高的一组超高层大厦及七层裙楼组成,功能为五星级酒店、写字楼、商业和高级公寓,2012 年 5月开工,2013 年 12 月 7 层商业裙房全部封顶,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在按计划进行结构施工。整组大厦计划 2016 年竣工。拟建项目北京大兴项目

是公司 2013 年新获取的土地储备,位于大兴新城孙村,由公司 100%控股的北京尚居臵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总建筑规模约 18.7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4.8 万平方米),功能为住宅,包含自住型商品房 9.2 万平方米、限价房4.46 万平方米。计划 2014 年开工建设、2015 年竣工入住。北京门头沟项目

是公司 2013 年新获取的土地储备,位于门头沟区龙泉镇,由公司 100%控股的北京新都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总建筑规模约 26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0.2 万平方米),功能为住宅、商业,包含 1.5 万平方米自住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型商品房、0.6 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7 万平方米还建住宅及 5.3 万平方米还建公建。计划 2014 年开工建设、2016 年竣工入住。西安海蓝城四、五、六期项目

是公司 2013 年新获取的土地储备,海蓝城四、五期总建筑规模约 45.1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30.9 万平方米),功能为住宅,计划分期开发,2014年内开工建设。项目由西安唐明宫臵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 51%权益。海蓝城六期项目位于海蓝城三~五期项目东侧,总建筑面积 22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6.6 万平方米),功能为住宅,由西安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 100%权益,计划在 2015 年开工建设。长沙华中心二、五期项目

华中心二、五期项目在按计划进行各项前期手续办理、规划方案设计和拆迁等工作,待规划设计及拆迁完成后陆续开工建设。其中,华中心五期总规模约9.8 万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商业、办公,于 2013 年 8 月签订整售协议,将写字楼部分约 4.8 万平方米整售给北京银行。截至报告期末,正在积极与北京银行落实设计条件,计划 2014 年二季度开工。

除上述开发项目之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出租的主要房产面积共计 4.3万平方米,出租率为 100%,报告期内租金收入 4781 万元,每平方米每月(不含车位)的平均基本租金约 92 元。其中,5 年以上长期租约收入 4715 万元,占总租金收入的 98.6%。

出租面积 租金收 平均租金

期限 (平方 入(万 (元/平方 出租率(%)

米) 元) 米〃月)

长期租约(5 年以上) 41966 4715 94 100

中期租约(3~5 年) 380 10 22 100

短期租约(3 年以内) 479 22 38 100

合计 42825 4748 92 100

注:1、目前公司出租物业均位于北京市,其中长期租约和中期租约均为商业,短期租约为少量住宅散房。2、不含车位和代理出租物业的租赁面积及收入。

2013 年末公司融资余额为 77.10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 33.62 亿元,信托融资为 14.79 亿元,股东提供借款 20.32 亿元,基金及其他融资 8.37 亿元。2013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年度公司加权平均融资成本为 9.28% ,最高项目融资成本为 11.5%/年。报告期内利息资本化金额 5.90 亿元,利息资本化率 96.64%。(一) 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729,393,339.55 3,079,539,997.70 53.57

营业成本 2,889,820,521.61 1,484,227,549.94 94.70

销售费用 107,698,266.98 97,493,876.46 10.47

管理费用 108,644,076.99 93,805,220.97 15.82

财务费用 9,526,355.29 6,084,892.15 56.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0,898,526.31 899,696,005.12 -201.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541,499.97 -19,206,764.10 -954.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8,716,906.29 971,502,971.26 27.512、 收入(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西安君城、海蓝城、北京九都汇、青岛汤米公馆等项目结算,长沙华中心一期项目本年竣工结算结转收入,故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

(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同上,报告期内,公司西安君城、海蓝城、北京九都汇、青岛汤米公馆等项目结算,长沙华中心一期项目本年竣工结算结转收入,故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

(3)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 93365.57 万元,占报告年度结算营业收入总额的 19.75%。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

成本构成 较上年同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占总成本

项目 期变动比

(%) 比例(%)

例(%)

房地产开

房地产业 发、租赁成 2,889,820,521.61 100 1,484,227,549.94 100 94.70

本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 本期金额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项目 成本比例 占总成本 较上年同

(%) 比例(%) 期变动比

例(%)

房地产开

开发产品 2,855,656,696.42 98.82 1,458,699,231.98 98.28 95.77

发成本

租赁产品 租赁成本 34,163,825.19 1.18 25,528,317.96 1.72 33.83

房地产开发、租赁成本:本期项目结利增加相应结转成本增加

房地产开发成本:本期项目结利增加相应结转成本增加

租赁成本:本期租赁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83,979.77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27.63%。

4、 费用

单位:元

增减幅度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 增减额 主要原因

(%)

本期在售项目增多、销

销售费用 107,698,266.98 97,493,876.46 10,204,390.52 10.47

售力度加大所致

公司经营发展、管理规

管理费用 108,644,076.99 93,805,220.97 14,838,856.02 15.82

模扩大所致

本期借款增加、利息支

财务费用 9,526,355.29 6,084,892.15 3,441,463.14 56.56

出增加

5、 现金流

单位:元

增减幅度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 增减额 主要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 本期土地储备增

的现金流量净 -910,898,526.31 899,696,005.12 -1,810,594,531.43 -201.25 加及在建项目持

额 续投入所致投资活动产生

本期对外投资较

的现金流量净 -202,541,499.97 -19,206,764.10 -183,334,735.87 -954.53

上期增加所致额筹资活动产生

本期融入资金增

的现金流量净 1,238,716,906.29 971,502,971.26 267,213,935.03 27.51

加所致额

6、 其它

(1)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房地产持续调控的不利环境,实现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西安海蓝城二期项目、

北京铭悦园项目、北京澜悦项目等因规划设计或工程施工方案调整等原因推迟了

开竣工和开盘时间,使公司 2013 年度销售签约额增长计划受到少量影响,销售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签约额基本与 2012 年度持平,未能实现年度计划增长 20%的目标。这些可销售资源将转入 2014 年,增加 2014 年度销售业绩。(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减少

房地产业 4,717,493,698.33 2,889,820,521.61 38.74 53.26 94.70 13.04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减少

开发产品 4,622,476,036.85 2,855,656,696.42 38.22 53.89 95.77 13.22 个

百分点

减少 1.58

租赁产品 95,017,661.48 34,163,825.19 64.04 27.96 33.83

个百分点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北地区 632,649,986.48 -57.39

华东地区 83,378,947.00 -7.04

华中地区 1,597,642,145.73 不适用

西北地区 2,403,822,619.12 59.88华北地区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是因为区域内结算项目减少,在建项目尚未达到结算条件所致;华东地区结算收入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华中地区结算收入大幅增加是因为长沙华中心项目部分开始进入结算所致;西北地区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是因区域内项目结算面积增加所致。(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本期期末金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额较上期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末变动比例

比例(%) 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37,264.62 0.01 9,056,187.43 0.07 -81.92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收账款 3,229,901.00 0.02 45,299.32 0.00 7,030.13

其他应收款 102,699,325.82 0.59 1,155,008,369.13 8.82 -91.11

存货 13,006,230,648.36 74.83 7,932,934,805.16 60.58 63.95

长期股权投资 166,011,003.12 0.96 104,800,221.83 0.80 58.41

短期借款 1,439,800,000.00 8.28 不适用

应付票据 58,060,000.00 0.33 不适用

应付账款 630,177,296.41 3.63 456,976,334.13 3.49 37.90

应付利息 4,098,888.89 0.03 -100.00

长期借款 2,398,143,110.89 13.80 925,708,251.49 7.07 159.06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处臵部分基金投资所致应收账款:本期项目结利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本期收回应收款项所致存货:本期新增项目投资所致长期股权投资:本期对参股公司投资增加所致短期借款:本期项目借款增加所致应付票据:本期采购增加所致应付账款:本期项目结算所致应付利息:本期偿还借款利息所致长期借款:本期项目借款增加所致2、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本期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7,499,000 元,本期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余额为1,637,264.62 元。(四) 投资状况分析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1).对外股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对外投资额 166,011,003.12

上年同期对外投资额 104,800,221.83

对外投资额增减变动情况 61,210,781.29

对外投资额变动比例 58.41%(2).被投资公司情况

占被投资公司(企

被投资单位 主要经营业务

业)的权益比例%

北京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20

北京嘉里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29

长沙海信广场实业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49

北京市城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2.24

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2.057

北京盛同华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4.4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盛同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 4.4

上海伍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7.89

北京锦程上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按合伙协议约定

北京锦程上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按合伙协议约定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持股

主要产品 注册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或服务 资本

(%)北京金秋莱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房地产开发 九都汇项目 10000 100 52,896.43 15,391.34 14,979.36司

西安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君城项目 35638 99 135,470.31 52,751.43 29,167.90

海蓝城一、二期

西安曲江唐瑞臵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5000 100 195,966.53 6,398.85 6,033.36

项目

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华中心项目 28500 93 368,464.37 57,668.16 35,300.51

汤米公馆项

青岛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0 51 20,900.13 14,402.62 1,462.84

西安唐明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海蓝城三~五

房地产开发 10000 51 92,618.36 9,440.22 -554.02

司 期项目

西安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锦悦项目 2000 100 50,841.14 1,432.56 -567.09

海蓝城六期

西安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0 100 25,480.52 979.33 -20.13

项目北京新通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房地产开发 铭悦项目 15000 99 398,058.29 12,115.60 -1,277.37司

铭悦好天地

北京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5000 100 119,259.53 4,674.47 -322.33

项目北京馨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房地产开发 澜悦项目 2000 100 35,382.09 1,981.98 -18.02司北京新都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房地产开发 门头沟项目 10000 100 91,308.43 9,974.06 -25.94司

北京尚居臵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大兴孙村项

房地产开发 2000 100 121,966.88 1,934.56 -65.44

司 目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北京华远锦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年 1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臵业与股东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北京华远锦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分两次缴足,华远臵业持股 60%。该出资业经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高商万达验字(2013)第 4801 号及高商万达验字(2013)第 4820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当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北京馨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年 5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臵业出资设立了北京馨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该出资业经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高商万达验字(2013)第 4807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当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长沙嘉华昌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年 6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臵业下属控股公司北京嘉华利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了长沙嘉华昌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该出资业经湖南长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湘长城会验字 2013(YZ-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当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北京尚居臵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臵业出资设立了北京尚居臵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该出资业经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高商万达验字(2013)第 4818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当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北京新都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年 11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臵业与其下属控股公司北京金秋莱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秋莱太")出资设立了北京新都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华远臵业投资 9500 万元,持股 95%;金秋莱太投资 500 万元,持股 5%。于当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西安唐明宫臵业有限公司本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臵业与西安曲江大明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其持有的西安唐明宫臵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股权收购价款 11,471.1 万元,后华远臵业与上海歌斐星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又签订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了股权转让协议,向其转让 49%股权,本次转让后,华远臵业持股 51%,并于当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7)西安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臵业与西安曲江大明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其持有的西安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股权收购价款 2,313.07 万元,并于当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名 称 期末净资产 本期净利润

北京华远锦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59.42 459.42

北京馨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81.98 -18.02

北京尚居臵业房产地开发有限公司 1,934.56 -65.44

西安唐明宫臵业有限公司 9,440.22 -554.02

西安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79.33 -20.13

长沙嘉华昌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9.98 -0.02

北京新都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974.06 -25.94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

子公司 注册 经营范 营业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全称 资本 围 利润西安万

华房地 房地产

产开发 35638 开发、 135,470.31 159,315.16 38,906.98 29,167.90

52,751.43

有限公 销售司长沙橘

房地产韵投资

28500 开发、 368,464.37 159,800.04 48,697.48 35,300.51

有限公 57,668.16

销售司北京金

秋莱太 房地产

房地产 10000 开发、 52,896.43 54,845.41 19,969.75 14,979.36

15,391.34

开发有 销售限公司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投入金 累计实际 项目收益情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额 投入金额 况

在建、部分在 尚未结算收

通州铭悦项目 376,439.00 64,047.93 302,725.93

售 益

在建、部分在 尚未结算收

通州好天地项目 181,102.00 124,951.55 124,951.55

售 益

尚未结算收

澜悦项目 79,254.00 项目前期 37,231.51 37,231.51

尚未结算收

大兴项目 180,190.00 项目前期 123,928.48 123,928.48

尚未结算收

门头沟项目 340,177.00 项目前期 97,329.35 97,329.35

西安君城项目 299,367.00 在售、已结算 52,836.00 292,214.00 97,869.62

西安海蓝城 1、2 期项 在建、部分在

242,685.00 48,911.00 184,437.00 7,576.57

目 售

西安海蓝城 3~5 期项 在建、部分在 尚未结算收

399,816.00 96,702.08 96,702.08

目 售 益

尚未结算收

西安海蓝城 6 期项目 123,061.00 项目前期 29,114.46 29,114.46

在建、部分在 尚未结算收

西安锦悦项目 144,074.00 50,451.47 50,451.47

售 益

长沙华远〃华中心项 在建、部分在

943,878.00 125,374.00 394,379.00 35,442.62

目 售

合计 / 850,877.83 1,733,464.83 /a) 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年末负债总

单位名称 年末资产总额 年末净资产 本年营业收入 本年净利润

额北京建华臵地有限公

3,120.23 216.40 2,903.83 96.66 76.46

司北京建华臵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臵地")为中外合作企业,2004 年 3 月29 日本公司与 SOHO 中国(BVI-7)有限公司(系 SOHO 中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拥有建华臵地 5%的股权,享有其经营开发的尚都国际中心 A 座项目的全部收益, SOHO 中国(BVI-7)有限公司享有尚都国际中心二、三期项目的全部收益,公司将尚都国际中心 A 座项目全部纳入合并范围。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2014 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增长,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针对各地方房地产市场具体情况实行差别化房地产政策。2014 年中国经济大格局不会变化,仍将平稳发展。在这样一个大格局下,房地产业也将继续平稳发展,但与 2013 年相比,房地产业发展速度会有所降低,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我们要有心理准备。随着三中全会决定的逐步落实,市场在资源配臵中起到更大作用,市场环境将更为开放,行业内竞争将更为激烈,风险与机遇并存。房地产市场中长期发展与改革进程及城镇化规划实施密切相关,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区域机会将受城镇化规划指引,公司项目多处于北京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城市,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 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按照稳健经营原则,密切关注政策及宏观环境的变化,继续贯彻执行快速开工、快速建设、快速营销的策略,通过三快形成合力以推动快速周转的运营模式,进而实现"扩大发展规模、提高周转效率"的发展战略。

(三) 经营计划2014 年度公司开发规模计划如下:

2014 年计划开复工面积为 254 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 78.1 万平方米,竣工80.7 万平方米。其中:

2014 年计划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如下:

北京大兴项目新开工 18.7 万平方米;

北京门头沟项目新开工 26 万平方米;

西安海蓝城二期项目西区新开工 6.6 万平方米;

西安海蓝城四期项目新开工 13.2 万平方米;

长沙华中心五期项目新开工 9.8 万平方米;

新项目新开工约 3.8 万平方米。

2014 年计划竣工的房地产项目如下: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铭悦园项目竣工 40.2 万平方米;

北京铭悦好天地项目竣工 9 万平方米;

北京澜悦项目竣工 11 万平方米;

西安海蓝城二期东区项目竣工 20.5 万平方米。2014 年公司商品房销售计划如下:

2014 年公司可售项目包括北京铭悦园项目、铭悦好天地项目、澜悦项目、大兴项目、门头沟项目;西安君城二~三期项目,海蓝城一~四期项目、锦悦项目;长沙华中心一期、三期、四期、五期项目;青岛汤米公馆项目。2014 年公司销售签约额计划增长 40%以上。2014 年公司投资计划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 2014 年经营计划,2014 年公司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 130 亿元。 其中,土地支出约 70 亿元;项目建设直接投资合计约 60 亿元,主要包括:北京铭悦园项目、铭悦好天地项目、澜悦项目、大兴项目、门头沟项目;西安海蓝城二~五期项目、君城项目、锦悦项目;长沙华中心二~五期项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 2014 年度投资计划,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之间的投资。

2、授权董事会视公司 2014 年度资金情况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 20%的范围内增加总投资。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受监事会委托,本人谨代表监事会作公司 201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届监事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公司 201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2 年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2 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公司 2012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3 年 3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上。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长沙市华远〃华中心项目商品房屋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公司 2 次股东大会;列席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 次现场会议。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 2013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监事会还认真审议了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的要求,编制的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的 2013 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3 年度提交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对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各项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发生。

2013 年度公司就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2013 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3 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廉洁自律情况

公司的董事、高管人员能够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未发现有因个人私利违法乱纪的行为。

三、2014 年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加大监督力度,保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一)继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及时掌握经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二)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

(三)充分发挥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的监督作用。

(四)发挥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遵纪守法和勤勉尽责的监督作用。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三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3 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 21021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3 年度财务状况如下:

一、 财务状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合并数):

资产总额: 17,380,321,940.97 元

负债总额: 13,711,656,138.93 元

所有者权益: 3,668,665,802.04 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421,393,597.87 元

少数股东权益: 247,272,204.17 元

二、 经营成果

2013 年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合并数):

营业总收入: 4,729,393,339.55 元

营业总成本: 3,576,274,554.62 元

营业利润: 1,164,819,806.41 元

利润总额: 1,161,494,849.15 元

净利润: 843,417,964.66 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6,072,827.10 元

少数股东损益: 187,345,137.56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03 %

基本每股收益: 0.36 元

三、 现金流量

2013 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合并数):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5,276,880.01 元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0,898,526.31 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541,499.97 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8,716,906.29 元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元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75,150,229.20 元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00,427,109.21 元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四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3 年度合并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56,072,827.10 元,期末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1,347,630,085.45 元 。 2013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377,330,317.30 元,根据《公司章程》按本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733,031.73 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 77,477,851.27 元,母公司 2013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 417,075,136.84 元。

公司拟定的 2013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按 2013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17,661,00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18,119,320.72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 198,955,816.12 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五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4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 2014 年经营计划,2014 年公司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 130 亿元。

其中,土地支出约 70 亿元;项目建设直接投资合计约 60 亿元,主要包括:北京铭悦园项目、铭悦好天地项目、澜悦项目、大兴项目、门头沟项目;西安海蓝城二~五期项目、君城项目、锦悦项目;长沙华中心二~五期项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 2014 年度投资计划,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之间的投资。

2、授权董事会视公司 2014 年度资金情况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 20%的范围内增加总投资。

上述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六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3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已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七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同时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3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八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14 年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50 亿元。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 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 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由于银行贷款及对外融资有时要求提供两个担保人,所以,此担保额度与议案十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可能有重叠部分。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九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4 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85 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费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算。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2014 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 2014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 143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由于融资担保有时要求提供两个担保人,所以,此担保额度与议案八中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可能有重叠部分。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 143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

3、为控股子公司下属的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时,担保金额所占该参股公司融资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控股子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

4、担保方式可以是信誉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下属公司的股权、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5、以上融资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一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社会捐赠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13 年度公益性、救济性捐赠额度为400 万元人民币,2013 年度公司实际对外捐赠 307.6 万元,其中向佳德拍卖慈善捐款 30 万元,向北京市通州区红十字会捐款 10 万元,向壹基金雅安地震捐款100 万元,向北京市体育基金会捐赠 167.6 万元。

为了继续良好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公司的捐赠行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股东的利益,请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 2014 年公益性、救济性捐赠额度累计不超过 400 万元人民币(含400 万元);

2、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在总额度范围内单笔不高于 200 万元人民币(含 200 万元)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

3、每年的具体捐赠实际执行情况向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二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臵业”)拟于2014 年度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贷款 29 亿元,用于公司长沙华远华中心项目(原长沙金外滩项目)、西安海蓝城项目的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为一至三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市场利率。

华远臵业以其控股子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地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人韵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长沙华远华中心项目(原长沙金外滩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西安曲江唐瑞臵业有限公司拥有的西安海蓝城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在增加本次贷款后,华远臵业在北京银行的贷款余额不超过 29 亿元。

由于本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先生是北京银行董事,此项贷款为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三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为了方便工作,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湖北省潜江市湖滨路 21 号”变更至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11 号华远〃企业中心”(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四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各位股东:

本次章程修正案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1、根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的条款做出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潜江市湖滨路 21 号”。

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11 号华远〃企业中心”。

2、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做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当公司具有利润分配能力时,公司将依法依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实行现金股利分配或股份股利分配;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额的 1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正常情况下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每年度分配一次,在满足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并且不少于本次利润分配的 20%。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独立董事应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之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五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变更的议案各位股东:

1、现任董事王立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的申请,公司股东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向公司提出推荐常玲女士出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杨治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向监事会提出辞去监事职务的申请,公司股东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向公司提出推荐闫锋先生出任公司监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附:常玲女士、闫锋先生简历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附件:

简 历常玲女,44 岁,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计划财务部经理、京泰集团财务审计部经理、京泰集团财务总监兼财务审计部经理、京泰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京泰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闫锋男,41 岁,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市燃气集团企业经营管理部副经理、北京市燃气集团营销服务部主管、北控集团战略发展部副经理,现任京泰集团投资发展部经理。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六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司债发行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具体如下: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已对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目前初步的看法是公司拟发行的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级别良好。如果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最终出具相同观点的评级报告,公司将能够满足《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对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级别的要求。

4、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6、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7、公司不存在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4)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5)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七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在境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可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公司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7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以及未来可能的收购兼并项目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担保方式:无担保。

7、还本付息: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8、债券上市: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9、偿债措施: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决议,采取相应措施。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0、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八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2、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及届时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方式、发行数量/规模、实际总金额、发行期限、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的安排、发行上市场所、债券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券存续期限内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臵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3、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他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5、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6、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九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应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其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

2、公司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4、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华远集团认购的股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6、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7、公司不存在下述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1)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十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

2、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区间为不超过 68,669 万股(含本数),其中,华远集团承诺不参与询价,但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不少于 7,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 33,000 万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及华远集团认购数量应相应进行调整。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33 元/股。

(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华远集团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6、限售期

华远集团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16 亿元(含 16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北京门头沟项目 425,745 100,000

北京大兴项目 209,553 50,000

北京澜悦项目 92,528 10,000

合计 727,826 160,000

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臵换。

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可将闲臵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10%。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臵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中的第 3、4、5、6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十一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内容详见 3 月 25 日公告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十二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开发的北京门头沟项目、北京大兴项目、北京澜悦项目,公司编制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报告内容详见 3 月 25 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十三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669万股(含本数)股票,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拟认购不少于7,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33,000万股(含本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发行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2)拟认购股票的数量

发行人将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文件,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股票数量或数量区间。

认购人同意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不少于7,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33,000万股(含本数),具体认购数量根据双方最终确定的认购金额除以认购价格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认购人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3)认购方式

认购人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认购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33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华远集团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5)支付方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认购人按照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6)限售期

华远集团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违约责任条款

认购人及发行人应按《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依法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全部损失。

2、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华远集团基于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判断,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对公司未来发展给予资金支持,是实现公司总体业务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十四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

购合同》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就《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达成一致。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1、合同主体

甲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认购数量、认购价格、限售期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支付方式: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认购数量为不少于 7,000 万股(含本数)、不超过 33,000 万股(含本数),具体认购数量根据双方最终确定的认购金额除以认购价格确定。

(4)认购价格:本次发行中发行人向认购人发行的发行价格与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同。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2.33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甲方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协商确定。若甲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乙方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5)限售期:乙方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且其中最晚成就之日起生效:

(1)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4、违约责任条款

双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依法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全部损失。

本次交易内容详见 3 月 25 日发布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十五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本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

2、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定以及有关的其他事项;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报批、核准、备案等工作,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锁定的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如国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进行调整;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0、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十六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订《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

规划内容详见 3 月 25 日公告的《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十七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股子公

司销售长沙华远华中心一期商业的议案各位股东: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臵业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销售长沙市华远〃华中心项目北区一期范围内的商业裙楼物业及部分车位,销售面积不超过 20,000 平方米,交易总价款合计不超过 38,000 万元。

本次交易内容详见 4 月 12 日发布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十八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内容详见4 月 12 日公告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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