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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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3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次监事会决议刊登在 2013 年 4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2、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次监事会决议刊登在 2013 年 8 月28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4、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有关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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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事项。201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经营状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了借款往来,由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半年。除此外,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4、公司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2013 年度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情况。2013 年 5 月 22 日公司以人民币 3,200 万元成功竞得浙江海中天橡塑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在三门县海游镇西区马湖洋的厂房及土地,并与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除此外,未发生上述其他事项,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组织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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