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的意见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日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驾贡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迎驾贡酒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不存在重大风险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种类: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公司计划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80,000 万元,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
滚动投资使用。
4、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风险控制:短期投资理财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制度中对理
财的实施、核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能够有效的防范风
险、保证资金安全。
6、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披露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低
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
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迎驾贡酒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
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生产、建设资
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不存在重大风险的前提下提出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内控
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
构对迎驾贡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斌 刘元高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