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06 15: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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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5-020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7 月 3 日,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的通知,康缘

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康缘集团于 2015 年 7 月 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本次增持前,康缘集团持有公司 140,440,3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4%,

康缘集团实际控制人肖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4,169,699 股,康缘集团一致行动

人“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2,688,366 股,康缘集团一致行动人“汇添富

-康缘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汇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9,954,330 股。

康缘集团及肖伟先生、“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汇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为 32.56%。

本次增持后,康缘集团持有公司 141,080,3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6%。

康缘集团及肖伟先生、“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汇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为 32.68%。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康缘集团拟在未来六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算起) 在

合适的价格区间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康缘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康缘集团增持公司

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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