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天源评报字[2015]第 0073 号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目录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摘 要............................................................................................................................... 2
评 估 报 告..................................................................................................................... 5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5
二、评估目的............................................................................................................ 8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0
五、评估基准日...................................................................................................... 10
六、评估依据.......................................................................................................... 10
七、评估方法.......................................................................................................... 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18
九、评估假设.......................................................................................................... 21
十、评估结论.......................................................................................................... 2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5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5
十三、评估报告日.................................................................................................. 26
附 件......................................................................................................................... 28
一、 经济行为文件................................................................................................ 29
二、 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32
三、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
四、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95
五、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98
六、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110
七、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113
八、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115
九、 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8
十、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120
十一、 评估业务约定书 ...................................................................................... 12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128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声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
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
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
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
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负债履行了必要的核实
程序,但对存货、设备、建(构)筑物等实物资产的实地勘察未借助任何质量检测仪
器,对建(构)筑物等实物资产的现场勘察仅限于其区位、外观、内部房型和装修等
可见部分。我们不承担对建(构)筑物的结构质量及设备、存货的潜在缺陷进行调查
的责任。
五、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
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经济行为的要求。但对评估对
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不属于我们的执业范围。
六、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我们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除已在评估报
告中披露的运用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外,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机构或专家工
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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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摘要
摘 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涉及的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
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
估情况及结论摘要如下:
一、委托方: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评估单位: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
三、评估目的: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新世纪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新世纪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新世纪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
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建筑物类、
设备类)、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流动负债。账面资产总额 428,236,479.40
元,账面负债总额 247,182,413.76 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181,054,065.64 元。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七、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八、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选取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
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为 42,823.65 万元,评估价值为 45,672.56 万元,评估增值
2,848.91 万元,增值率 6.65%;
负债账面价值为 24,718.24 万元,评估价值为 24,718.24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8,105.41 万元,评估价值为 20,954.32 万元,
评估增值 2,848.91 万元,增值率 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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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39,019.79 39,010.09 -9.70 -0.02
非流动资产 3,803.86 6,662.47 2,858.61 75.15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 1,878.64 1,378.64 275.73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 3,312.83 1,312.83 65.64
固定资产 518.70 609.88 91.18 17.58
其中:建筑物类 170.15 197.20 27.05 15.90
设备类 348.55 412.68 64.13 18.40
在建工程 8.78 8.78 - -
无形资产 561.41 633.96 72.55 12.92
其中:土地使用权 561.41 633.96 72.55 12.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4.98 218.38 3.40 1.58
资产总计 42,823.65 45,672.56 2,848.91 6.65
流动负债 24,718.24 24,718.24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24,718.24 24,718.24 - -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18,105.41 20,954.32 2,848.91 15.74
九、特别事项说明
1. 截至评估基准日,新世纪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
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 德清农村合作银行
新世纪公司 20,000,000.00 2015.1.15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湖州分行
2. 根据杭钢集团与再生资源于 2012 年 9 月 30 日签署的《场地租赁合同》,
再生资源主要经营场地系租赁自杭钢集团,场地面积 21,787.5 平方米,年租金 15
万元,租赁期 5 年。
杭钢集团 2015 年初启动转型升级工作,2015 年底前关停半山基地全部产能。
为保证新世纪报废车回收拆解经营资质,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承诺会继续提供其他租
赁场地,新的租赁协议于 2015 年底关停半山基地全部产能前签署。同时杭州钢铁
集团公司保证全部产能关停前协助新世纪公司顺利完成生产搬迁,因生产用地更换
导致的新世纪公司的经营损失全部由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承担,为合理评估该部分资
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评估时采用持续经营假设,未考虑搬迁引起的资产损失。
3. 除存货外,本次评估未考虑资产和负债评估增减值所可能存在的所得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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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额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和本次经济行为的影响。
十、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应根据
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来确定,当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较小时,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十一、评估报告日:2015 年 4 月 20 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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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报 告
天源评报字[2015]第 0073 号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涉及的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概况
1.企 业 名 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钢股份公司)
2.企 业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
3.注 册 资 本:捌亿叁仟捌佰玖拾叁万捌仟柒佰伍拾元
4.法定代表人:汤民强
5.企 业 性 质:股份有限公司
6. 经营业务范围
杭钢股份公司属冶金行业。经营范围:钢铁及其压延产品、焦炭及其副产品的
生产、销售;冶金、焦化的技术开发、协作、咨询、服务与培训,经营进出口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管道特种
设备制作、安装、检修(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棒材、线
材、带钢、型材、轻轨等。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1.企 业 名 称: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
2.企 业 住 所:杭州市半山路 178 号
3.注 册 资 本:壹亿贰仟伍佰万元
4.法定代表人:谢晨
5.企 业 性 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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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
7.历史沿革:经省经贸委(2002)328 号文件批复同意,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富阳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元众物资再生
利用有限公司、诸暨市联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新世纪公司,于 2002
年 11 月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其中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出资 4,3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7%;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
公司出资 5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富阳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杭州
余杭元众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诸暨市联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50.00
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 1%。此次出资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2
年 11 月 7 日出具文号为“浙天会验[2002]第 113 号”的《验资报告》。
2008 年 11 月,经股东会决议,杭州钢铁集团将其持有的新世纪公司 87%的股
权以 6,960.27 万元转让给浙江杭钢商贸有限公司,其余四方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1 年 9 月,新世纪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7,500.00 万元,由浙江杭钢商贸有限
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富阳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元众物
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诸暨市联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认缴,此次增资
业经浙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1 年 9 月出具文号为“浙敬会验字(2011)
第 497 号”的《验资报告》。此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际出资 股权比例
浙江杭钢商贸有限公司 10,875.00 10,875.00 87.00%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1,250.00 1,250.00 10.00%
杭州余杭元众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125.00 125.00 1.00%
诸暨市联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25.00 125.00 1.00%
富阳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125.00 125.00 1.00%
合 计 12,500.00 12,500.00 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世纪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再发
生变化。
新世纪公司于 2004 年 9 月、2010 年 11 月分别设立了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
发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和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8.经营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金属拆解加工(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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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经营),煤炭(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包含危险品和易制
毒品)、汽车售后服务,拖车、搬运、装卸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
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9.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新世纪公司对外投资单位共 2 家,包括 1 家全资子公司和 1
家参股公司,评估基准日各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见下表:
长期投资单位投资金额及持投比例
注册资金 持股比 账面价值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投资日期
(万元) 例 (万元)
浙江杭钢物流有限公 运输(仓储)
1 2003 年 5 月 3,000.00 16.67% 5,00.00
司 服务
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 废旧金属回
2 2011 年 12 月 2,000.00 100.00% 2,000.00
源有限公司 收、销售
10.近三年来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主营业务收入 2,732,448,375.19 3,284,725,170.29 975,550,800.35
主营业务成本 2,710,091,295.58 3,266,438,795.49 962,710,707.84
利润总额 2,572,173.56 14,227,719.31 10,849,175.56
净利润 -1,295,819.33 9,819,147.33 8,170,615.13
总资产 378,802,949.93 392,478,999.22 428,236,479.40
总负债 221,301,701.30 219,595,548.71 247,182,413.76
净资产 157,501,248.63 172,883,450.51 181,054,065.64
净资产收益率 - 5.68% 4.51%
【注】上述数据系新世纪公司单体报表中列示的数据,其中 2012 年单体数据未包含诸暨
分公司、德清分公司数据,2013 年、2014 年单体数据包含诸暨分公司、德清分公司数据。
上述会计数据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其中 2012 年年度数据摘自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出具的文号为大华审字[2013]050410 号审计
报告,2013 年度、2014 年年度数据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天健审〔2015〕4408 号”带分发和使用限制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分发和
使用限制为“杭钢再生科技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是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置入杭钢
再生科技公司资产之目的,因此本财务报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报告仅供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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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再生科技公司提供给上述用途相关各方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段内容
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1.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系被评估单位的关联公司,拟对被评估单位股权实施资产重组。
(三)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限制为:与本次经济行为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总体方案的
批复》(浙国资企改﹝2015﹞5 号),杭钢股份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评估目的,系为杭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新世纪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该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建筑物
类、设备类)、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流动负债。新世纪公司评估基准日账
面资产总额 428,236,479.40 元,账面负债总额 247,182,413.76 元,所有者权益(净
资产) 181,054,065.64 元。财务报表反映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流动资产 390,197,874.06
其中:存货 10,739,921.31
非流动资产 38,038,605.3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0
固定资产 9,051,305.43 5,186,991.75
其中:建筑物类 2,040,327.73 1,701,487.98
设备类 7,010,977.70 3,485,503.77
在建工程 87,7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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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5,887,850.00 5,614,063.50
其中:土地使用权 5,887,850.00 5,614,063.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49,778.19
资产总计 428,236,479.40
流动负债 247,182,413.76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247,182,413.76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181,054,065.64
新世纪公司于基准日财务报表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5〕4408 号”带分发和使用限制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分发和使用限制为“杭钢再生科技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是为杭州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置入杭钢再生科技公司资产之目的,因此本财务报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
用途。本报告仅供杭州再生科技公司提供给上述用途相关各方使用,不得用于其他
任何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新世纪公司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存货、建筑物类、设备类、在建工程等,无形资
产系土地使用权,资产具体分布情况及特点如下:
存货:均为库存商品,收购的报废车主要存放于杭州市拱墅区金昌路新世纪公
司厂区内的汽车拆解场地,其余存放在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仓库。
建筑物类:主要包括 2 项构筑物,为位于杭州市拱墅区金昌路新世纪公司厂区
内的报废车新工棚及汽车拆解场地。
设备类: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机器设备共计 32 台(套),主要分
布于杭州半山钢铁基地,主要包括剪切机、吊机、挖掘机及打包机等,除包括剪切
机、吊机及剪断机等在内的 5 项机器设备期后已处置,现场勘察时未见实物外,其
余设备均在使用中,设备维护正常。车辆共计 17 辆,包括金鸽重型清障车、江铃
小型面包车及奥迪轿车等,其中金路清障车(浙 A30413)、金鸽重型清障车(浙
A22391)已无法正常使用;货车(解放)-CA1110PK2L5H、东风中型普通货车
-EQ1081T40D5A 已报废,期后已做固定资产清理,其余车辆均可正常使用。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均系工程前期费用。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 2 宗工业出让用地,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同乐下村,
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11,814.1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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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资产外,新世纪公司未申报其他账外资产、负债。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本评估项目选用的价值
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
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总体方案的
批复》(浙国资企改﹝2015﹞5 号),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六、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 《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总体方案的
批复》(浙国资企改﹝2015﹞5 号);
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总体方案》。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1]第 91 号);
2. 《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 5 号);
3.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8 号);
4.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 年 12 月 31 日国资委、财政部
令第 3 号);
5.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2001]第 14 号);
6.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
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102 号);
7.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 年 8 月 25 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 号);
8.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产
权[2006]27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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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008]第 538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第 50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 43 号);
12.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 年修订);
13.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14.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09 号);
15.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08]14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
72 号);
17.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18. 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 准则依据
1.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
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 号);
3.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4.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5.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6.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7.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8.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9.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10.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11.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 214 号);
12. 《注册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13.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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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
协[2012]246 号);
15.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1999;
16.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四) 权属依据
1. 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2.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3. 被投资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和验资报告(或出资协议);
4. 车辆行驶证;
5. 与资产或权利取得与使用相关的经济业务合同、协议及发票等;
6. 委托方关于产权情况说明;
(五) 取价依据及参考资料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
2. 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及前两年财务报告;
3. 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4408 号带分发和使用限制的无保留意见报告);
4. 《企业会计准则》(2006);
5. 《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财会[2000]25 号文)及“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财政部财会[2001]43 号文);
6. 相关资产的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
7. 主要产成品近期市场销售价格信息资料;
8. 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或互联网查询价格信息;
9. 向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询价的资料;
10. 中和明讯机电设备价格查询系统(互联网);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临时补充通知;
12.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
13.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
14. 《杭州造价信息》2014 年 12 月;
15.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浙财综合
(2008)1 号);
16. 《关于印发浙江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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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综[2010]59 号);
17. 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 201 号(2005);
18. 杭州市质量安全检查收费标准—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19. 《房屋完损等级及评定标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20. 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察系统(国土资源部);
21. 科学技术出版社《最新机电产品评估参数手册》、《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
数手册》和建筑工业出版社《造价工程师常用数据手册》;
22. 房屋建筑物所在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23. Wind 中国金融数据库(互联网);
24. 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
25. 新世纪公司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及历史经营与规划资料;
26. 行业统计、市场发展及趋势分析的相关资料;
27. 有关资产的有效检测、维护保养报告;
28. 评估人员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与估价相关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了市场
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由于难以找到足够的与评估对象在行业、规模、经营情况等方面类似或可比的
上市公司,也难以收集到评估基准日近期发生的可比企业产权交易案例,故不宜采
用市场法;
新世纪公司已经营多年,其销售和采购渠道已基本稳定,生产经营已逐步成熟。
根据新世纪公司提供的历年经营情况记录和未来经营情况预测资料,预计其未来可
持续经营及稳定发展,整体获利能力所带来的预期收益能够用货币衡量;同时,与
评估对象相关的资产所承担行业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政策风险等基本能够
量化,折现率可以合理确定,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
此外,新世纪公司提供的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及负债范围明确,可通过财务资
料、购建资料及现场勘察等方式进行核实并逐项评估,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
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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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二) 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即将构成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减去负债评估价
值求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各类主要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含现金、银行存款。根据评估申报表,经过监盘现金、与银行对账
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并通过函证方式对银行存款进行核实,经核,账实
相符,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2) 债权类流动资产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对于债权
类流动资产,按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3) 实物型流动资产--存货,新世纪公司账面存货均为产成品。根据评估申报
表,对存货进行抽查核实。报废车由于商品性质特殊,数量型号差异较大,对场地
要求高,无法按规格分类管理,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收购报废车登记表、车架号,查
验部分报废车辆;对于存放于杭州市拱墅区金昌路新世纪公司厂区内的汽车拆解场
地内的利废材(中)、(小)、钢材等,以正常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扣减销售费用
和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再扣除适当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价值。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系对浙江杭钢物流有限公司 16.66%的股权投资,收集
被投资单位的章程、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及验资报告等,按取得的被投资单位评估
基准日审计后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乘以新世纪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价值。
3. 长期股权投资
本次评估时,根据被评估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比例及被投资单位的具体情
况按如下方法进行评估:
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系新世纪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在市场上不存
在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无法通过市场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故未采用市场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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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估。被投资单位系新世纪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且与新世纪
公司拥有共同的管理团队和资金支持,彼此业务往来频繁。因此,其收益与新世纪
公司合并预测,不单独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规定及中国资
产评估准则,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采
用资产基础法对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然后按以下公式计算长期股
权投资的评估价值,即: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新世纪公司持
有的股权比例
在专项审计的基础上,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资产负债明
确,并且可根据财务资料、购建资料及现场勘察进行核实并逐项评估,更能合理反
映其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确定其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
4. 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
根据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
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及相关衍生方法的适用性后,选择成本法作为本
次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房屋建(构)筑物以持续使用为前提,采用成本法,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 重置成本的确定
首先根据待估房屋建(构)筑物在建造年代、建筑结构、建筑规模、建筑质量
等方面的不同情况,依据当地相关部门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采用相应方
法合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在此基础上,考虑必要的前期工程费、其他相关费
用和建设期资金成本等,确定建筑物的重置成本。计算公式为: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2)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采用年限法与打分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即
分别用年限法和打分法计算出成新率,然后根据不同权重计算出综合成新率。
5. 固定资产——设备类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评估人员分析了成本法、市场法
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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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评估基准日后已经处置的设备,按照其期后的处置价确定评估价值。
对于已经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按照预计报废残值确定评估价值。
对于其他设备选定成本法作为本次评估的方法。
设备评估的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设备的重置成本和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
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作为设备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
首先估算被评估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在综合考虑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
贬值、经济性贬值的基础上估算综合成新率,最后计算得到设备的评估价值。具体
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设备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购置或购建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
必要和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等,如: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调
试费、基础费、资金成本以及其他费用等。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作适当取舍。
重要设备通过现场勘察结合使用年限确定综合成新率。普通设备以年限法为主
确定综合成新率。
6.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均系土建项目的前期费用,按其实际权益确认评估价值。
7.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共 2 宗工业出让用地,位于诸暨市暨阳街
道同乐下村,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11,814.10 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评估可选用的方法一般为市场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收益法等。
本次评估对象所包含的土地使用权均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经市场调查,待估宗地
所在区域缺乏同类土地单独的租赁市场,故不适用收益法;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土地
市场比较活跃,宗地区域范围内有类似成交案例;且待估宗地均位于诸暨市基准地
价范围内,且诸暨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价体系,基准地价相关资料较易取得,故
选择市场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作为本次评估方法。
(1) 市场法
市场法的基本含义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
估宗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
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个别因素、使用年期、容积
率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宗地的评估时日地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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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法估价的基本公式:V=VB×A×B×C×D×E×F
式中:
V:待估宗地使用权价值
VB:比较案例价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案例交易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期日地价指数/比较案例期日地价指数
C: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待估宗地使用年期指数/比较案例使用年期指数
F:待估宗地容积率指数/比较案例容积率指数
(2)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基本含义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
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从
而求取待估土地在估价基准日价格的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待估宗地评估价值=土地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地价影响因素修正系数×年限
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其他因素修正系数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款项内容、性质、形成原由的基础上,对往来款项按照
评估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乘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确定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9.流动负债
对于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负债,在核对明细账、总账,抽查合同、原始凭证及函
证的基础上,以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实现后的被评估单位预计需要承担的负债
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三) 收益法简介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
根据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收益的发展
趋势等情况,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进行评估,基本模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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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 1: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负债价值
公式 2: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
经营性负债价值
公式 3:企业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与摊销-资本
性支出-营运资金净增加额
经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竞争优劣势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
分析,判断新世纪公司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本次评估取
新世纪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在此基础上采用分段法
对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预测范围内公司的未来净现金流量分为详细预测期的净现
金流量和稳定期的净现金流量。
由此,根据上述公式 1 至公式 3,设计本次评估采用的模型公式为:
公式 4:
n
Ft Fn
P (1 r )
t 1
it
r (1 r ) n
C D
式中:P 评估值
Ft 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 折现率
t 收益预测期
it 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折现期
n 详细预测期的年限
∑C 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D 基准日付息债务价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我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接受委托,并着手前期准备工作,于 1 月 19 日开
始现场评估工作,2015 年 4 月 20 日出具评估报告。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
核实资产、评定估算、编写评估报告与内部审核,出具报告,具体过程如下:
(一) 接受委托
1.在与委托方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及评估基准日等基本事项,并
确认评估独立性不受影响、评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公司接受委托并与委托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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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了业务约定书;
2. 指定项目负责人并组建评估项目组;
3. 编制工作计划和拟定初步技术方案。
(二) 核实资产
1.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向被评估单位提供所需资料明细清单;
2. 选派评估师指导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编制评估申报明细表;
3. 辅助被评估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
清查核实,同时按评估资料清单的要求收集审计报告、产权证明以及资产质量状况、
历史经营状况、经营规划与盈利预测等相关评估资料。
4. 评估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资产与验证相关评估资料
(1) 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被评估资产的历史和现状;
(2) 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填报的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账账、账物核
实;
(3) 现场调查、核实资产与验证相关评估资料:根据资产类型和资产额,结合
工作量的大小,组成相应的评估小组,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资产核
实和勘察,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必
要的查验,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申报表、盈利预测表以及相关证明资料
盖章确认。现将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1) 流动资产、负债的核实
A. 实物类流动资产—存货
会同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核对财务总账、明细账、仓库明细账及会计记录等,
对存货的数量和购入时间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的核实;报废车由于商品性质特殊,
数量型号差异较大,对场地要求高,无法按规格分类管理,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收
购报废车登记表、车架号,查验部分报废车辆。对于评估基准日后已经销售的钢
材,通过查阅期后开票情况核实。现场查看主要存货的存放环境和状态,了解仓
库保管、内部控制制度等。
B. 非实物类流动资产、其他资产和负债
非实物类流动资产、及其他资产和负债,主要采用核对财务总账、各科目明
细账,查阅会计凭证、合同、发函询证及查阅对账单的方式,结合与各部门访谈
结果,核实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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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构)筑物类资产的核实
A. 对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核查,对明细表填报中错填、漏
填等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请被评估单位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B. 根据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建(构)筑物的实体状况、权利状况和区位状况进
行了现场调查。实体状况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外型、结构形式、层数、高度、跨度、
构件材质、内外装修、使用维修情况等;权利状况主要包括建筑物的权属、设定的
其他权利状况以及法律限制等;区位状况主要包括区域位置、道路通达、交通便捷
和环境状况等。对现场调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形成现场勘察表。
C. 收集建(构)筑类资产权属证明及原始购建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合同、构建
材料、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结合建(构)筑物类资产实际情况,调查了解了当
地建筑安装工程相关的规定及计费、造价信息等。
3) 设备类资产的核实
A. 核对评估申报资料:对新世纪公司所填报的设备类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核
查,对明细表填报中错填、漏填等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请财务及设备科相关人员
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B. 现场勘察:根据评估申报明细表,按照机器设备、运输车辆、电子设备三
种类型,对各项设备类资产进行了抽查盘点与勘察,结合公司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的
主要特点,会同相关管理人员,重点核实设备数量、出厂和启用时间,了解设备状
态、性能,同时向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了解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更新扩容、性
能稳定性以及产品的合格率等情况,并进行文字或图片的记录。
C. 查阅和收集会计账簿、购买合同和发票、决算、相关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
核对和分析账面价值或合同购价所包含的设备价款和各项费用构成情况。
4)在建工程的核实
在建工程均系土建项目的前期费用,通过查阅相关付款情况确认权益价值。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系对浙江杭钢物流有限公司 16.66%的股权投资,收集
被投资单位的章程、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及验资报告等,按取得的被投资单位评估
基准日审计后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乘以新世纪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价值。
6)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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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被投资单位的概况、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收集了被投资单位的章程、
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及验资报告等,对于全资子公司,组织、指导被投资单位填制
评估申报表,按前述程序、过程和方法对被投资单位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核实。
7) 经营情况调查
评估人员主要通过收集分析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
管理层访谈等方式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收集了解的主要内容如下:
A. 历史年度权益资本的构成、变化情况,分析权益资本变化的原因;
B. 历史年度各项业务和产品的构成,分析各业务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情况;
C. 各项成本、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
D. 历史年度利润情况,分析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
E. 各项生产指标、财务指标,分析各项指标变动原因;
F. 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
G. 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
H. 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内容及其资产状况。
(三) 评定估算
各评估专业小组对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通过委托方、被评估单位、
政府机关、供应商、中介机构、互联网、中评协及我公司数据库等渠道,开展市场
调研和询价工作。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及所收集到的资料选择相适应的评估方
法和计算模型,评定估算评估对象价值。
(四) 编写评估报告与内部审核
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对各评估小组分项说明进行汇总,得出总体评估结果
并对评估增减值原因进行分析,对采用两种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结果的差异原因进行
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内部逐级审核;同时,在不影响评估人员
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沟通,听取意见。
(五) 出具报告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审核意见和委托方反馈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必要的修
改后,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 采用资产基础法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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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易假设
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模拟市
场进行评估。
2. 公开市场假设
(1) 有自愿的卖主和买主,地位是平等的;
(2) 买卖双方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交易行为在自愿的、理智
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 待估资产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
(4) 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
3. 持续经营假设
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
经营,被评估单位主要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4. 利率、汇率保持为目前的水平,无重大变化。
5. 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 除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负债外,不存在其他归属于被评估单位的重要
资产。
7. 宏观经济环境相对稳定假设
任何一项资产的价值与其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直接相关,在本次评估时我们假
定社会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和宏观环境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保证评估结果有一个
合理的使用期。
(二) 采用收益法的假设:
1.一般假设
(1) 国家宏观政策及对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的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
(2) 国家现行的银行利率、税收政策等无重大变化;
(3) 新世纪公司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
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4)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 具体假设
(1) 假设新世纪公司保持持续经营状态,其各项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质在到期
后均可以顺利获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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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假设所有与营运相关的现金流都将在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发生的同一
年度内均匀产生;
(3) 假设财务预测期所基于的会计政策与公司目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
重大方面一致;
(4) 假设新世纪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管理理念及管理水平无重大变化,核心
管理人员尽职尽责;新世纪公司能按照目前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计划管理经营;
(5) 假设新世纪公司的现有核心人力资源能够保持稳定;
(6) 假设新世纪公司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规模,不考虑后续新增投入带来的生产
经营能力;
(7) 假设新世纪公司保持目前资本结构不变;
(8) 假设评估报告所依据的统计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9) 假设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半山基地经营场所变更之后,新世纪公司除对杭州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销售外的其他业务往来可以持续经营。
(10) 假设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经营场所变更之后,新世纪公司可以按照其承诺
以与现有租金相似的价格在杭州承租到报废车拆解场地。
(11) 假设德清县政府对再生资源行业的鼓励扶持的政策保持不变。
当前述假设条件出现较大变化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评估人员根据资产
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
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
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 资产基础法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新世纪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在本报告揭示的假
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为 42,823.65 万元,评估价值为 45,672.56 万元,评估增值
2,848.91 万元,增值率 6.65%;
负债账面价值为 24,718.24 万元,评估价值为 24,718.24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8,105.41 万元,评估价值为 20,954.32 万元,
评估增值 2,848.91 万元,增值率 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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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39,019.79 39,010.09 -9.70 -0.02
非流动资产 3,803.86 6,662.47 2,858.61 75.15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 1,878.64 1,378.64 275.73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 3,312.83 1,312.83 65.64
固定资产 518.70 609.88 91.18 17.58
其中:建筑物类 170.15 197.20 27.05 15.90
设备类 348.55 412.68 64.13 18.40
在建工程 8.78 8.78 - -
无形资产 561.41 633.96 72.55 12.92
其中:土地使用权 561.41 633.96 72.55 12.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4.98 218.38 3.40 1.58
资产总计 42,823.65 45,672.56 2,848.91 6.65
流动负债 24,718.24 24,718.24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24,718.24 24,718.24 - -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18,105.41 20,954.32 2,848.91 15.74
(二) 收益法
采用收益法对新世纪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
件下,委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市场价值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18,105.41 万元,评估价值为 20,055.79 万元,评
估价值和账面价值相比增加 1,950.37 万元,增值率为 10.77%。
(三) 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与收益法评估结果差异898.53万元,差异率为4.29%。
新世纪公司流动资产比例较大,资产质量较好,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兼营贸易,
业务分散,但是导致规模效应较差,资产总体收益率较低。虽然未来随着资源利用
程度的提高,公司业务可能会随之增长,但未来主营业务结构的转变、管理层应对
转变的决策能力均难以比较具体的估量,未来收益预测的合理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而在专项审计的基础上,新世纪公司申报评估的资产负债明确,并且可根据财
务资料、购建资料及现场勘察进行核实并逐项评估,更能合理反映其股东全部权益
的市场价值,因此选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的最终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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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正文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0,954.32 万元,评估增值 2,848.91 万元,增值率
15.7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 截至评估基准日,新世纪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
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 德清农村合作银行
新世纪公司 20,000,000.00 2015.1.15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湖州分行
2. 根据杭钢集团与再生资源于 2012 年 9 月 30 日签署的《场地租赁合同》,
再生资源主要经营场地系租赁自杭钢集团,场地面积 21,787.5 平方米,年租金 15
万元,租赁期 5 年。
杭钢集团 2015 年初启动转型升级工作,2015 年底前关停半山基地全部产能。
为保证新世纪报废车回收拆解经营资质,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承诺会继续提供其他租
赁场地,新的租赁协议于 2015 年底关停半山基地全部产能前签署。同时杭州钢铁
集团公司保证全部产能关停前协助新世纪公司顺利完成生产搬迁,因生产用地更换
导致的新世纪公司的经营损失全部由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承担,为合理评估该部分资
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评估时采用持续经营假设,未考虑搬迁引起的资产损失。
3. 除存货外,本次评估未考虑资产和负债评估增减值所可能存在的所得税影
响额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和本次经济行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受以下限制:
(一) 根据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评估报告需要经核准或备案后,
与核准文件或备案表一起使用。
(二) 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载明的评估目的和
用途。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不承担因评估报告使用不当所造成后果的
责任。
(三) 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
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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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正文
(四)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应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来确定,当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较
小时,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次评估报告日为 2015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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